不喜欢。
怎么?
我几乎不下饭店,不喜欢那么多陌生人的味道,不喜欢他们一边吃饭一边吹鼓自己的成就,抱怨天抱怨地,那种地方对我健康成长没好处。
那去吃西餐?
没必要破费,况且去吃西餐的大多数人都假惺惺的,举止做作的让人难受,只有高雅动作,没有高雅气场,跟你没法比。
那只能去我家喽。
我想回自己的窝,有点累了。小路沉吟了一下说。
大叔不做声,站在那里没有动,竟一副做错了什么事的样子。
算了,去你家,你给我做面条吃吧。小路的声音轻了两个八度。
男人一下就笑了:好。
两个人携着大小背包齐头穿过公寓大堂,小路瞥了一眼落地大镜中的他和自己,没有丝毫风尘仆仆的样子,只有同样频率的步伐。
一尘不染的电梯,厚门无声关闭,金属质感的内壁清楚地映出两人的身影。临下火车前,大叔换了崭新的蓝色格子衬衫,剃了胡须,短发软软地趴在圆脑壳上,干干净净的,没有一点脾气。
小路的手悄悄伸到后面,捏了他一把。
大叔侧过脸,朝他一皱眉头。那瞬间,就是个大孩子。
电梯门无声地滑开,再次关闭,将两人与世隔离。忽而地,他的神经彻底放松了。
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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