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医院的规章制度和正常的就医程序,什么都要加塞、插队,让旻宇感到十分反感。
“那麻烦你多上心了。”阿鑫哈腰致谢。
“这是我的分内事。”旻宇笑道。其实熟不熟人还不都一样对待,他从来没有因为哪个病人跟自己不熟就不负责任的敷衍了事。他当医生又不是为了给熟人当。
针对阿鑫父亲的病情,旻宇他们一开始采取的是保守治疗为主,但是症状不见缓解,后来决定做手术。阿鑫天天往医院跑照顾自己的老父亲,慢慢的跟旻宇熟悉起来。旻宇是个非常尽职的医生,对所有病人都很有耐心。这让阿鑫很是感动和感激。
阿鑫这人长得不赖,高高瘦瘦的,而且年轻会来事,很快就在病房里混开了。没事买点小零食小水果贿赂贿赂管床小护士,再拿他那平时夜店哄小女生的那套说辞一顿猛夸,别提有多招护士姐姐们待见了。平时病房的小护士们因为经常挨病人、家属抱怨,被上级医生批评,所以整天苦哈着一张脸。但是现在每次旻宇来查房,都看到她们跟阿鑫聊天聊得特开心,个个笑嘻嘻的。
一次早查房后,阿鑫指着旻宇的背影笑着问旁边的那个小护士:“你刚才不说好男人不好找吗?这眼前不就是一个。”
“你说林医生啊?别想了。”小护士撇撇嘴。
“哦?”阿鑫饶有兴趣。
“他刚来的时候,多少年轻医生护士对他虎视眈眈,卯足了劲要往上扑。结果,没一个成。”
“是嘛?”阿鑫更有兴趣了。
“不过呢,听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哦?你们见过?”
“没有。据说在国外。”
“哦!这样啊!”阿鑫若有所思的拉长声调。
在国外?呵呵!能不能找点更新鲜的借口啊!阿鑫无聊的开始在心里八卦。他老爹住了一个多月的院。他天天往医院跑,竟好几次晚上去买宵夜吃的时候在医院门口看到秦炀,而且每次都跟旻宇一起。
两个男的,关系再好也不能总来接下班吧。而且明明是旻宇的车,但每次都是秦炀坐在驾驶座上,旻宇悠闲的坐在副驾上。这怎么看怎么感觉像情侣啊。
不会真是情侣吧?阿鑫突然如醍醐灌顶。
像阿鑫这种混惯夜生活场所的人,乌七八糟的事情见多了。男人喜欢男人对他来说不是多稀奇的事。可问题是这人是旻宇和秦炀就让他有点疑惑了。
因他们跟他以前接触过的基佬完全不一样。那些人喜欢戴舌环,肚脐钉着钻,还喜欢在隐露,喜欢变装易服。可是旻宇身上甚至连香水味都没有;他说话声音清亮又带点磁性,走路利落矫健,毫不扭搭;他从来没有什么过激的言论;他的衣服从来没有多余的坠饰,也不会有夸张的花纹;他总是穿着熨烫整洁的衬衫,连袖口挽起的长短都是一致的。
而秦炀,那绝对是纯爷们啊!不过同照。想到这,阿鑫脑子里脑补出秦炀穿着性|感的内裤,裸着上身,摆出雄壮的姿势的样子。心里突然一阵恶寒。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6 章:如此般配
阿鑫年轻,平时爱玩,看起来就像个单纯的大男孩,其实脑子机灵着呢。他的父母早年趁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南下经商。他也从小耳濡目染,在经商方面颇有潜质。大学毕业后拿父母给的创业基金开了一家酒吧,经营得有模有样。最近又刚承包了一个ktv。 重新装修后开业第一天邀请各位亲朋好友来捧场撑人气。旻宇自然也在受邀之列。旻宇原本不想去,但是科室里的小护士们早跟阿鑫混熟了个个兴致高昂,他也不好太脱离集体也就答应去了。
众人先吃了晚饭,然后去唱歌。刚到ktv没多久,秦炀来电话了。阿鑫眼尖,旻宇刚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他就看到来电显示上秦炀的名字,在旁边热情的嚷嚷:“叫炀哥一起过来吧。上次说跟他喝酒都还没喝着呢。今天一定要补上。”
旻宇见自己现在也不好立刻走,干脆把秦炀也叫过来了。反正秦炀一个人回家也无聊。
秦炀原本离他们唱歌的地方也不远,所以挂了电话后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
阿鑫的ktv店歌曲很齐全,什么老歌新歌都能找到。都说三年隔一代,旻宇和秦炀同龄,阿鑫比他们小了四岁。不同时期偶像不同,听的歌也不同。秦炀五音不全,没几首能完整唱的歌,但是旻宇会唱的所有歌秦炀都能跟着哼几句。
旻宇在老歌经典曲目里发现了一首很老很老的影视歌曲。这是一部以穗城为背景拍摄的老剧。旻宇说他小时候看过这部剧,秦炀说他也看过。两人于是马上聊起是否真有金城其人,然后说到北杜南金,然后说到乱世大亨杜月笙,然后说到乱世枭雄的狠与智,最后居然延伸到人的罪与罚。
他们总是这样,说着说着就陷入了完全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亲密交流。旻宇思维敏捷,话题跳跃性强,秦炀却总能跟上他的节拍。谈论间还会穿插一些他们两人之间发生过的小典故。两人之间的那份熟悉默契让人觉得他们好像生来就在一起。最后两人居然还一起唱了那首阿鑫听都没听过的所谓经典老歌。
旻宇坐在点歌台前的高脚凳上,一脚踩着凳脚上的横杠,另一条腿则自然的伸在地上,看着屏幕唱着“一生里曾经真爱之后,痴痴的心始终不会走。仍念记当初真心的誓言,仍念记几多几多的片段,多么想,一起过,管它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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