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旻宇怎能不高兴,事实再次证明他果然是幸运的。
秦炀已经好多年没来北京了。长安街的车还是那样川流不息,南锣鼓巷还是那么热闹非凡。
两人一下飞机安顿好,就去了鼓楼大街。钻进那家知名的京味小吃店,一口气点了大半桌炒肝,卤煮火烧,炸咯吱,还有驴打滚、豆汁、焦圈等各种京味小吃。
喝豆汁对旻宇来说是跟挑战吉尼斯一般艰巨的存在。
“我宁可吃臭豆腐!”旻宇啜了小半勺,实在无法下咽。
“再喝一口,你以后每天喝一口,不到一个星期肯定就爱上了。”秦炀又舀了一勺递过来。
旻宇惊恐的连连摆头,打死也不喝。旻宇第一次来这家店吃老北京小吃的时候就被秦炀骗着喝过一次。时隔几年,再次尝试,还是无法忍受。那焦黄酥透的被誉为豆汁绝配的焦圈倒是不错。豆汁——还是算了吧。
吃完老北京小吃,满嘴的大蒜味。秦炀恶心的朝旻宇哈气,旻宇哗啦啦往他嘴里塞了好几颗口香糖。因为是冬天,后海的湖结了冰。路边的杨柳光秃秃的,胡同里的三轮车叮铃铃的摇着车铃,吆喝着骑过银锭桥。
“想不想坐三轮车游胡同?”旻宇兴致高昂。
“不想,我想走路。”秦炀坚决反对。他的肚子现在真的好撑,恨不得步行绕几圈什刹海消消食。旻宇每次都这样,这也要尝那也要吃。结果每次都各吃一点然后就全仍给他了。他能说他其实也很讨厌豆汁那种可怕的饮品吗?!
两人沿着湖边行走。冰冷的风刮着面,仿佛脸上裹了层冰。旻宇鼻子冻得通红,秦炀伸手捂了捂他的脸,竟真有种冰化开般的温柔触感。
他们在南方的过冬衣服根本无法抵御北京的冰雪天气。晚上两人去商场买衣服。旻宇一向对逛街没耐心。尤其是那些人流密集的商业街他最讨厌。因不流通而浑浊的空气,各种街摊食品混杂串味的气味,陌生人之间的身体交叉接触,还有店面促销的嘈杂叫卖声。所有的这些都让他觉得万分头疼。
秦炀自然是知道他这脾性,可是商场可以选择人相对偏少的高档商场,但旻宇对试衣服也一样没有耐心。偏偏秦炀就喜欢看他试衣服:黑色让他显得尊贵而彬彬有礼,白色让他显得文雅而大方,黄色让他朝气蓬勃,蓝色让他清新如脱尘,绿色让他生机盎然,紫色使他郁郁深邃......无论是哪一种样子的旻宇,都让秦炀倾心着迷。
高档品牌商店的导购员总是特有眼力,打从秦炀和旻宇一进门,第一眼首先看到的就是两个靠得极近的肩膀,然后就是两人左手无名指上的同款戒指。两人的关系不言而喻。像她们做这一行的,什么样的情侣没见过。头发秃的只剩两三根的老头,照样挽着年龄比当自己女儿都嫌小的漂亮妞儿一路秀恩爱。也有大姐大似的富婆,像老佛爷似的由一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殷勤伺候着,笑得花枝乱颤,满脸甜蜜。像秦炀和旻宇这样年龄身材气质都如此登对的简直就是来拯救她们的眼睛来的。
旻宇试了一下一眼看中的羽绒衣。码数刚好,也很暖和。嗯,很满意。“就这件吧。”
如果这个时候导购员直接开心的拿了衣服去开单,然后欢笑着对客人说欢迎下次光临,那这个导购员绝对不是一名优秀的导购员。显然,今天秦炀他们遇到的是一名优秀的导购员。这位用现代人对美女的衡量标准来衡量绝对上不了宅男女神榜的女孩很幸运的拥有一双让人看了很舒服的笑眼。
她笑眯眯的从架上抽出一件卡其色呢大衣,“先生您还可以试一下这件外套,卡其色最衬您这样的肤色。北京过两天升温,穿这个厚度的外套最合适。”
旻宇从来没穿过这种颜色的大衣,面露迟疑。
“我敢保证您穿起来肯定好看。里面可以配件这种亮色衣服。”说着又从另一边衣架上抽出一件天蓝色加绒保暖衬衫。配一起还真挺好看,像北京灰蒙冬季乍现的蓝天。女孩把衣服递给旻宇,话却是对着秦炀说的。
果然秦炀扶着旻宇的腰,温柔的说道:“试试吧,我也觉得挺好看的。”
旻宇只好进去试了。优秀导购员的眼光总不会差到哪去。衣服穿在旻宇身上确实很好看。旻宇身材匀称,一米七八的个在北方不算高,但正好不会让并立的人觉得有压迫感而又不失气质。因为他原本肤质就偏白又因常年不见阳光所以更显柔白。肤色黑的人穿卡其色容易显土气,但是他的肤色和优雅的气质就正好与这种雅致的颜色相衬,显得亲切而温润。
秦炀自然是觉得旻宇穿什么好看,听了导购员一顿云里雾里的赞叹后就更觉得自己的爱人风度翩翩了。最后自然是三件全买了。
出来后旻宇捏着秦炀的耳朵,“耳根明明挺硬的啊,怎么人家说什么你就信。”
“真的好看嘛!”秦炀也伸手去捏旻宇的耳垂。旻宇的耳朵皮肤薄,轻轻一捏就红了,热热的特别难受。旻宇一掌拍开秦炀的手,其实没有多用力,但是手掌碰撞的啪声很清脆,在阴冷的夜晚街道显得格外响亮。旁边的几个路人诧异的望向他们,以为是谁打了谁的巴掌。旻宇尴尬的脸立刻就红了。秦炀却乐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老北京豆汁,你们喝过吗?
☆、第 29 章:同样的错误不会犯两次
他们刚到北京还没来得及找房子,只好先住酒店。入住的时候前台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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