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捡去!”迎面走来一个虎腰熊背的男孩,比韩小天要矮半头,但那体格,能装他俩了。
韩小天掏掏耳朵,问顾修远:“怎么老师家还养了狗了,你听到犬吠了吗?”
顾修远看热闹不嫌事大:“听到了。”
“这可不好,回头得建议老是把够宰了,这么多的学生,要是被咬到就不好了,就是不被咬到,偶尔吓一下子也是影响心理健康发育的,你说是不?”
“确实。”
课堂里的一众都惊呆了,这俩人够大胆的,连王启明都敢骂。
这王启明不是别人,正是王庄村长王发财的儿子。王发财年轻时做过一段行商,也真应了他的名字,中年时还真发了财,回乡买地,娶媳妇,在老家当起了土财主,媳妇也争气,一年后给生了个大胖小子,就是王启明,之后十二年,他媳妇肚子就再也没了消息,这下,本来就是中年得子,还是个独子,王启明就被娇惯着长成了王庄一霸。
“你们俩个找打!”王启明气急,冲着韩小天就抡起了拳头。
“住手!”突然一声爆喝打断了王启明的步调,差点栽个嘴啃地。
作者有话要说:
裸更党伤不起,最近准备过年的事,洗洗涮涮的,字数要少些,么么哒。
第十四章
韩小天见来人的脾气暴躁,还以为免不了又要来一架,到这里没干别的了,光打架了,都已经准备好要架势开干了,却被打断,力气使了个空,差点自己栽倒,就愤怒的往声音的方向看去。
只见来人一袭月牙白的儒衫,头发只简单梳理用同色的发巾绑了,眉目清秀,唇红齿白的,只是看着那个小墩子轻皱起眉头,略显生气,但通体给人的感受却是温和的,易亲近的,好一个邻家大哥哥!
王启明看到来人,双肩明显的缩了缩,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可他那体型,想也知道效果低微。
“王启明!我和你说过多少次,要和同学和睦相处,你再不改改你的脾气,我就拒绝你在我这里读书!”来人轻启朱唇,说出的话却毫不客气。
韩小天注意道,刚才还咋呼的一帮子小屁孩都低头缩脑的不吭声,就连那个小墩子都露出讨好的笑容:“叔,你不让我在这读书,我爹就把我皮扒了,叔,我保证,下次不敢了。”
韩小天这才猛然想起,王启明这人,书中也有描写,实实在在的混世魔王,带领着学中一帮叛逆少年几乎将王庄掀了个翻,也不知道哪根弦没搭好,最后成了顾修远的好友!这下他就放心了。
“还有下次?”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小墩子摇头如拨浪鼓,保证道。
“哼。”教训完王启明,来人这才转身和顾齐泰说话:“原来是顾村长,不知村长此次前来,有何指教。”
这人正是私塾的主人,王秀才王小才。这就是人们只称呼他王秀才而不叫本名的原因,别看他平时温温和和的,只要有人叫他的名字,立即就跟人眼红。
至于这个名字的由来,和王有财有很大的关联,他是王家收养的孩子,长大后干脆和王有财结了契兄弟,虽然现在二人各自成家,但感情仍在,王秀才知道王有财对王启明抱以很大的期望,故而对他也很严格。
王启明不怕他爹,不怕他娘,唯独怕这个叔,因为他和他爹犟,他爹舍不得打他,他娘对他更是宠溺,唯独王秀才敢对他下狠手,偏偏他爹还一副感谢你愿意帮我教孩子的样子,简直不能更狗腿。
王启明见王秀才的注意力转移,就冲着韩小天二人做了个鬼脸,蹑手蹑脚溜了。
“老师,这是我们村的顾修远,要上学,我给您送来,您看看能收不?”
王秀才皱眉,这顾家村出了个大官,村里的孩子都能上学,今年够岁数的早就来了,现下再送来一个,这要是跟不上进度,难道要单独教吗?
“学过吗?”王秀才随口问问,本不抱幻想,要是没学过,正好可以推到明年再收。
谁知小孩还挺有礼,冲他施了一个学生礼之后才恭敬回道:“学过一些。”
这下他感兴趣了,要知道,村里人都是些大老粗,谁能教孩子学习呢:“都学过什么?”
“ 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已经学完,四书五经只通读了。”态度依旧恭敬,只是说出的话就连韩小天都觉得嚣张。
“喝,好大的口气,我来问你,资父事君,曰严与敬。孝当竭力,忠则尽命。”
“临深履薄,夙兴温凊。似兰斯馨,如松之盛。”顾修远张口就来,神情淡然。
“子曰:‘默而知之,学而不厌,’下一句是什么?”
“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
王秀才这才知道,眼前这小孩说的话一点也不夸张,兴许还谦虚着说了,没看人只说通读了四书五经,可《论语》张口就接,可不是只读一两遍就能做到的,这下,他兴奋的摸摸小孩的头顶,弯腰问道:“可知其意?”
顾修远躬身:“还请老师教我。”
王秀才这下就更高兴了,不错,小小年纪不仅学的好,还有礼貌,他可捡到宝了,说不定有生之年能教出一个状元来!只是兴奋过后才回过神,一般人家可教不出这等孩子,怎么会到自己的私塾来进学?
“村长,这是谁家的孩子?可谓天才矣!”
“是我三堂哥顾齐泰家的孩子。”
王秀才略一思索,就知道了,两个村子离得近,早就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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