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弓箭,“如何赶?”
“打!”许锦逸伸出拳头,“打怕了,自然就听话了。”
拳头才是硬道理,不仅是人,就连动物都遵循着这个准则。两人绕着两只大野猪就是一顿胖揍,拳拳不落空,却拳拳不致命,打的两只野猪嘶吼不停。
终于将两只野猪打的望风而逃,呼延赫和许锦逸才飞身上马,两边夹抄着将一群及其听话的野猪赶回了营地。
营地已经点满了篝火,姑娘们汉子们正三五一群比赛着自己的猎物,只听见一阵呼噜噜的声音,却见大汗和整日与大汗住在一起的那个男人赶了一群野猪回来了。
看到体格剽悍的两只超大型野猪,还有五只体格绝对不算小的野猪,众人纷纷惊掉了眼珠子。
有大汗这大小七只野猪近两千斤的猎物在,谁还能得到那“呼延第一勇士”的称号?
其实在这种狩猎比赛中,即使猎术强劲,猎个三五百斤就算顶天了,毕竟每人都是单枪匹马,如果猎杀的猎物太多,马儿还运不回来。
如果侥幸碰上野猪这种大型猎物,猎人们也最多也只射杀两只。若是马儿运的吃力,半路上还会砍掉野猪的几只脚。
谁知大汗如此不走寻常路,竟赶着一群回来了?
野猪们还能听人话不成?
“大汗。”格桑根绕着野猪们走了一圈,口中啧啧不停,“我们可眼馋‘第一勇士’好久了,但年年就是没我们的份!什么时候您才能让我们一次啊?”
“今年的‘呼延第一勇士’可不是我!”呼延赫哈哈大笑,吩咐下人将其他几只野猪赶进笼子关押起来,最小的那只处理后串到火上烤,这才牵着许锦逸到主座上坐下,“是锦逸,他不仅驯服了一头烈马,这个赶野猪的法子也是他想的。锦逸说,打怕了他们就听话了。果然,这几只野猪听话的很,让往什么方向走就往什么方向走。”
“嗬!”格桑花端着酒碗和许锦逸重重一碰,“许兄弟,你这脑子怎么长的?如果真能赶回来,咱们以后打猎也不用心疼拿不了东西了。”
这个马背上的民族骨子里对打猎有着一种天然的热爱,因为部落里男女俱都十分强壮,无论力气还是箭术都极为优秀,出门打猎时很少落空,却经常有打了东西却无法全部拿回,只能在路上扔掉一些的经历。
眼见大块的肉拿不回来,自然有人心疼,此时知道猎物还能赶回来,顿时眼前一亮。如果打猎时跟着别人搭伙,三五个人包抄着一群猎物赶回来也并不是十分困难。
许锦逸朗声一笑,和她碰碗后大口喝掉。
身处如此彪悍的种族之内,若是行为稍有扭捏便显得矫情了。好在许锦逸十分享受这种畅快饮酒的豪迈感,再者事后也能用内力将烈酒从体内逼出来,倒并不算烦恼。
呼延赫并不阻止,看着他一口一口将烈酒喝完,等下一个人还想来敬,却瞪着一双虎目阴沉沉地望过去,直将那人瞪得抱着酒碗逃到一边才满意地收回目光。
又是一番载歌载舞,许锦逸并不参与,只坐在呼延赫一边瞧着场中众人的动作眯着眼笑。呼延部落的人十分豪放热情,而且他们的花花心眼很少,开心就是开心,讨厌就是讨厌。与他们打交道,许锦逸活了几百岁的心都单纯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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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河在月光之下闪耀着粼粼的波光,接着突然哗啦一声,一个玉白的人儿从水面跃出,那人儿上身全裸着,在月光下朦朦胧胧,却依旧教人能看清他纤细的腰肢,光滑的脊背,与如嫩藕般的细长双臂。
那人儿尺长的头发紧紧贴在后背之上,终于,在暗处偷窥的人看清了他的侧脸,饱满的额线,挺直的鼻梁,与完美的不可思议的下巴的弧度,还有几丝湿发贴在他的耳边……
正在偷窥中的呼延赫屏着呼吸,一步一步悄悄走进。
河水被炽热的阳光晒了一天,此时仍然留有余温,因为狩猎而劳累过度的许锦逸自从陷进水里的刹那,便沉迷进了这足以令人喟叹的舒服畅快里。
正好岸边有块面积不小的光滑石头,一半藏于河水之下,一半伸于水面之上,许锦逸躺于其上,将大半身子陷进水里,舒服地闭上了双眼。
正在许锦逸极为放松时,突然一阵重物入水的声音兀然而起,许锦逸立时起身,惊喝一声,“谁?”
“我。”
等许锦逸分辨出这是呼延赫的声音,魁梧的如同一头棕熊的男人已经游到了他的身边,眼光灼热的盯着他露于水面的上半个身子,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霜白的月光照在微裸的小皇子身上,更显他肌肤瓷白如玉,或明或暗的光影让他俊秀的容貌美的如梦似幻,不似凡人,再往下瞧,欣长的脖颈,圆润的肩头,以及随着水面浮动而时隐时现的两点红豆……
两具身体下半身紧紧相贴,直到此时呼延赫才终于认识到这具身体究竟是怎样的美好曼妙,这样绝美的触感,竟比从鸾凤国抢来的最上等的贡品丝绸还要光滑细腻,还带着微凉的温度,正如一团温香软玉。
呼延赫一只铁掌支在许锦逸身体两侧,焦灼的目光在许锦逸裸露出来的部分来回扫射着,干渴的嗓子不时吞咽两声,带着再明显不过的yù_wàng。
空气里忽然稀薄起来,许锦逸被他状如小山的身躯压迫着,只能无力地躺在石头之上,张着小口短促呼吸。呼延赫则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自由的那只大掌突然贴上许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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