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这话,他满怀厌恶的笑了,感觉自己像是说了脏话,而且是奇脏无比,听得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在叶雪山和金鹤亭花天酒地之时,顾雄飞盘腿坐在一铺大火炕上,一手拿着一支镀金钢笔,一手拿着一本粗糙信纸,正在犹豫要不要给叶雪山写一封信。
他是位学院派的军人,在日本德国的大学里都学过军事,兼之天生的器宇轩昂,简直堪称军人的标准形象。可是,他没真上过战场。
自从随着段巡阅使到了山东,他便住在这座县城里面,也没有仗打,也没有事做,永远都是待命的状态,想去济南玩玩,段巡阅使又坚决不许。
于是顾雄飞无所事事,唯一的消遣便是晚上听一段山东大鼓。他的副官见他成天郁郁寡欢,以为他是想女人了,有心拉个皮条。然而当真找个大姑娘送过来了,他又不要,说是没那个心思。
他的心思,就是想要偷偷回趟天津——不是做逃兵,到天津住个一宿半天就回来,绝不会耽误了正事。
把信纸垫在大腿上,他开始低头写信。哪知刚刚写出“子凌吾弟”四个字,笔尖就没了墨水。他抬手轻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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