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了摇头。
斯特莱斯道:“也是。他不问,或许是一开始就知道的。”
我站起身,活络了几下被压麻的蹄子。
“下次不要讲这样的故事了。”
“你不爱听?”
“不。我是说,你这样将来失业了,说书人这份职业也不适合你。”
看着斯特莱斯一脸懵逼,我大笑着迈着长腿(?)扬长而去。
39.
一个月期限一到,我就回了人间,而斯特莱斯回了血族界。
拯救世界?别闹了,我又没长圣父脸。凡多的目的,或者说那团光的目的,我想我明白了,每去一个世界,都会被逼着生出一双翅膀,这样我离天堂的距离又近了一步。虽然记忆残缺不全,但我总觉得一定是发生过什么大事,远远没有斯特莱斯说的那么简单。
至于斯特莱斯,他一开始大概是想阻拦,可惜没成功,现在却不知怎么自己先放弃了。不管怎样都算个好现象吧。
凡多又不知去向,我一个人逛了几天,存折都快用尽了,我想是时候该找份职业谋生了。
去哪儿谋生是个问题,我得掂量掂量。
问:一个工资高,随时可以容许我失踪,还不会扣我工资和被辞职的工作上哪儿找?在线等,急。
……
最佳回答:楼主自己当老板吧。
网友回复:liedaiks
追问:什么地方?
补充:夜总会:)
我:“……”
关了手机,风轻云淡地朝着一个摊子走去。
“算命准吗?”
那人指指招牌:“不准不要钱。”
我乐道:“你知道我要算什么?”
他拿出一个竹筒,里面是满满当当的竹签。
“先抽签。”
我随手抽了一支。
“月老灵签第91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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