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辉是地头蛇,每天登门拜访请吃酒的不在少数,各路人马,形形色色,口味多变,就有人喜欢清纯的,不爱浓妆艳抹,林海棠就面不敷粉,主要任务是陪。酒,很简单,把人灌醉。
她见过很多人,老的,少的,宿醉一场后,完全记不起那些人的面孔,顶多是个走马观花的形式。
在同一张饭桌上吃饭的,有朋友,就有仇人,丽姐受宠了四个月后,历辉找了个更年轻漂亮的,林海棠就很少出入玉林城了。
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见过他,或许,见过,抑或第一次见面就是在那个黑不溜秋的、灌满冷风的胡同,仅仅是一时的情。欲滋长。
两具身体紧密的贴合,水乳交融,程聚凑在她耳边,隔了半响,闷哼一声,“两年前,我见过你。”
林海棠身体一震。
林海棠勾住他的脖子,看他眼睛,想看清楚他到底有没有在说谎。
程聚见她不信,好笑,“真的。”
林海棠眼眸灼热,膝盖一折,一顶,撞到男人的重要部位,嗤笑一声,“你藏得够深呀。”
程聚按住她的大腿,扬眉,“我藏啥了。”
林海棠按他后脑勺的硬肉,继续挑明,“是不是很早以前就喜欢我了。”
程聚笑,点漆的黑眸流光熠熠,完全不正经,“没有。”
“以前没有,那现在呢。”林海棠的声音低了下去,手指沿着他的后脑勺滑向宽阔的背脊。
程聚当初跟着历振混饭吃,历振的年龄比他大几岁,但历振是孩子天性,整天喜欢打打杀杀,历振和他哥历辉又互看不爽,一山不容二虎。
历振把对付他哥的计划提上日程,程聚盯过几次梢,不好下手,毕竟他们几个愣头青初出茅庐,比不上狡猾的狐狸。
但那段时间盯的梢,程聚的眼睛不时看女人去了,黑丝袜,大长腿,冬天穿裙子,路肩,有一天还看见个与众不同的,没穿丝袜和裙子,穿得比较暖和,被一个糟老头抱着。
女人显然不愿意,扭扭捏捏的,往后退,路灯不太亮,他只看见个模糊的轮廓。
某天陪同历振去玉林城吃饭,有个女人趴在洗漱台哗啦啦的吐,头发散乱,那衣服眼熟,程聚在镜子面前站了半天,好长一段时间,女人双手撑着洗漱台没反应,他手腕上的廉价手表在慢慢的滴答。
他刚准备走,女人猛的一抬头,猩红的一双眼盯着镜子,掬水洗了把脸,不算是洗,是用手狠狠的搓,他只瞥了一眼。
眉眼清秀。
其实没留下太大的映像,不过是一个小插曲,他想,应该是寂寞太久了,正值青春期,尤其对异性比较关注。
过了两年,映像早就模糊了,直到那天在诊所看见她没化妆的模样,突然蹦出来一张女人的面孔,一时间放大清晰,对上号了,而且一股廉价的香水味唤起他那晚的记忆,面容能被厚厚的脂粉遮住,但女人的那双眼睛,瞬间拨开迷雾见青山。
嗯,那感觉不好说,就像上帝特意摆了件东西放在你面前,直接问你要不要,还吆喝着过了这个村,就没这家店。
他当时做了选择,脑海里跳出一个字,要。
毕竟上帝很忙,抽出时间跟你这个凡夫俗子讲话。
算是天大的馈赠。
他当时追出诊所,自个归结于腿不受控制,他主动请她去烧烤摊吃饭,想的是补偿她,源于内心的愧疚,他们最像同类人,为了生存奔波,吃上一口热饭,艰难的在这座城市挣扎,拼命的想融合进去,显然这地方容不得外乡人,筑起一道道高墙。
在玉林城二楼的洗漱台前面,多年前相同的地点,回头看见她爬在地上喝醉酒一动不动,明知道她在做陪酒的勾当,说不定还陪。睡,在大门口见她上了有钱男人的奥迪车,心里像有沙子在磨。
沙子细,一旦开了条口,陆续招朋唤友的涌进身体里,钻入骨子里,血液中,塞嵌,流动。
一见她受伤,流血,哭泣,更多的沙子挤进程聚的身体,兜了一片沙海,他在其间上下浮沉,觉得这女人给他下了慢性毒。药,心脏那地儿隐隐作痛。
想离远点,却不由自主想靠近,想同她好生的说话,自己非要嘴上不饶人,逗她生气。
他喜欢看女人瞪她,因为她眼里装的是他。
他觉得这像以前高中的一道超纲兼加分的数学题,很难,不懂涵义和方法,明明他可以不做,反正他的数学一向差得像狗屎,从来没及过格,但他偏要扭着一股劲儿要证明自己能行,说他疯了也好,脑子抽筋也罢,偏偏执意要碰。
一碰就上瘾。
他要身下的女人,不是身体,要她的心,要她的全部。
“我现在想好好爱你。”他抵着她的额头,重重喘息。
他说不来最动听的情话,仅仅一个爱字,足以让林海棠心智紊乱。
这个男人无论是有意抑或无意的闯进她的生活,她都不在乎了。
有人爱,真好。
……
晚上,八点。
余庆生终于解脱了一根鱼刺的折磨,看见自个的大哥牵着女海棠的手出了门,他怔了半天,反应过来,盯着手中的那根小刺傻呵呵的笑。
双喜临门啊!
楼下风大,程聚替她掩实衣领,送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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