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柔软的r_ou_垫拍了拍路易的脸颊,一本正经地说:“我在这里,不用怕。”
路易:“好。”他拎起公文包,定定神,抱着陆吾走下楼梯,再次回到主干道边。
走出教学楼时,路易才发现天色有些暗淡,天空中乌云隐隐压来,风雨欲来。陆吾暖和的身子紧靠在他的心口,让路易不那么恐惧,上次森白的骨爪铺天盖地而来,凶猛地袭击他,他差点脱力死在森森的骨爪海洋里。那次的遭遇,实在让他心有余悸,到现在还后怕不已。
不过陆吾的真身倒是威风凛凛,白毛黑纹,尾巴甩动间,九重幻影。不得不说,陆吾是他见过最俊美的老虎,就连皮毛都如缎子一般。
高一学生的教学楼和主干道相距不远,几步就走到了。主干道再往前走,就是最大的金桂,筑了个围栏将它保护起来。
因金桂下香味浓,风一吹,金色的桂花便纷纷扬扬落下,美不胜收,所以平时多有学生坐在围栏边上读书聊天。此时满校桂花飘香,陆吾粉红的鼻尖动了动,小声说:“怎么桂花味道这么浓?”
路易说:“现在满校的桂花都开了。”
这个时候,学校很安静,工地上忙碌的人群都消失了,蓝色的围栏重新封起,足有三米高,如密封的铁桶一般。宫人大约是都已经被安顿好,等着明天将白骨处理好后,重新动土施工。这倒正便宜了路易,三米高还拦不住他。
不过学校到处都有监控,他万一被发现,满身是嘴也说不清。
陆吾似乎读懂了路易的踟蹰,说:“我隐去了我们的身形,你不用顾忌。”
既然陆吾都这么说了,路易也不再担心,他屏住呼吸,翻身一跃,轻轻松松跳过三米高的围栏,无声无息地落进施工工地上。
壕沟就在他身边不远处,陆吾从他怀里跳下来,不忘叮嘱他:“跟紧一点,不要离我太远。”
灰色的大猫在砂砾水泥堆里蹿来蹿去,路易紧跟其后。陆吾沿着壕沟一点点地看,路易之前只看见一个白骨脑袋,这次跟着路易把挖出来的骨头看完,身上又起了一层白毛汗。
白骨数量之多,超乎想象。
他看见的那一段只有孤零零的一个头骨,而距这根头骨不远的地方,则堆了一堆碎骨头,这些骨头都丝毫没有掰碎的痕迹,更像是被狂风碾碎。
陆吾走马观花地将这些白骨看完,心下已经有了答案。
“是竹林里的白骨。”陆吾抓了抓路易的裤腿,示意路易把他抱回怀里。
“千真万确?”
“不会有错,这些骨头都是被我的风碾碎,上面还残留着风的味道。”陆吾说。
路易心道,难怪不得你走得那么快,原来是靠气味认骨头。
陆吾不知道路易的腹诽,继续说:“这些尸骨上面怨念深重,埋在这里估计有上千年的时间,奇怪,灵魂倒都是往生去了,怎么怨念还能这么重?”
路易听不懂这些,迷茫道:“怨念和灵魂必须共存?”
陆吾耐心地为他解释:“怨念想要长久地附在尸骨上,一般来说得有灵魂才行,没有灵魂,怨念也迟早会消散。”
言下之意是,这些白骨的怨念现在还这么重,显然不太正常。
“千年前,这里是什么地方?”陆吾话锋一转,问道。
路易一愣,慢了半拍,反应过来后才说:“《九峰志》上应该有记载,我们回去翻翻。”其也有《九峰志》的古籍,不过他现在有心理y-in影,就算现在陆吾在身边,他也不打算翻看。
广都在很久以前是一个极大的概念,不单包括现在的广都市,更包含现在方圆千里的地域,山川大河均在其中。
古籍中记载,黑水之间,有都广之野。都广之野上有九峰,九峰书院便因此得名。先前的地方志一直名唤《都广志》,正是的《九峰志》前身。《都广志》成书于一千多年前,《九峰志》成书于六百多年前,由九峰书院的山长们负责搜集、整理与编撰,在《都广志》的基础上增补而成。
《都广志》在修撰补充之前,跟地方志相比,更像是记载神仙鬼怪的奇书。在极大丰富了《都广志》后,山长门自觉该志与《都广志》不同,便更名为《九峰志》。
《九峰志》的原本一直保存在九峰书院里,后来战火纷飞,原本便运到路家珍藏,直到建国后,才捐赠给省博物馆。路易小时候就见过《九峰志》和《都广志》的拓本,后来古籍出版社将这两本书整理出版,路易便各自买了一册放在家中,只是一直未曾翻开,现在连书皮都是崭新的。
陆吾耳朵一动,抬起头来,以一种缓慢而认真的语调说:“《都广志》?”
他的兽瞳前所未有的明亮,像是听见什么令人欢欣鼓舞的消息一样。
路易:“对,《都广志》。”
“这个地方叫以前叫都广?”
“嗯。”
陆吾所在路易怀中,没再继续说话,路易见他不继续在工地上晃悠,便道:“那我们回去?”
陆吾点点头。
路易前往停车位取车时,陆吾在学校的铁栅栏边等他,发觉桂花味道越来越浓,这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昏暗,他的鼻尖感到一丝凉意。陆吾仰起头,眼睛里都是丝丝缕缕的细雨。他在铁栅栏边蹲了半晌,听见路易的呼唤声,连忙跳下栅栏高台,小跑着回到车边。
路易打开车门,把陆吾抱上车。
“你身上毛都s-hi了。”路易从一旁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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