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这几天《失明》的排练如火如荼,叶思栩在“辰辰”一角上还算可圈可点,几次彩排程老师亲自过来看了,还帮他微调了不少的肢体动作。
每当程一诺帮他调整动作时,叶思栩就不自觉地想起秦越鸣。
想到那天晚上,他的双眸被黑色丝带绑起来,什么都看不到的时候,秦越鸣的气息。
程一诺见这孩子听得好好的,突然走神,双眸中流露出与此刻场景并不契合的眼神,他微严肃地提醒道:“思栩?”
叶思栩晃过神,慌忙抬头,认真道歉:“对不起,老师。”
看他如此谨小慎微,程一诺倒也不忍心说什么,只淡淡地道:“表演的时候,还是要在脑子里清空那些会影响你情绪的人。”
“嗯,知道了。”叶思栩谨慎点头。
等程一诺离开,他一个人独处时,却想:程老师怎么知道我在想一个会影响自己情绪的人?
客观地说,叶思栩也清楚,秦越鸣真的是让自己总是无法克制地产生某种情绪波动。
仿佛是一块石头掉入心湖,激起一阵一阵的涟漪。
转念一想,距离那天在秦家遇到,他送自己去医院,又有四五天没见了。
叶思栩捉摸着怎么才能见一次秦越鸣呢?
等回去叶家,叶思栩便听到叶思贤的声音,原来她已经知道叶明康受伤的事,从学校赶回来顺便过周末。
叶思贤注意到开门声,便从厨房出来,对叶思栩道:“哥,你也真是的,我爸不让你说,你就真的不通知我?我难道永远都不会知道吗?还不是一样会担心?”
叶思栩看她这娇俏的面孔上满是埋怨,便笑着柔声道:“知道了,下次什么事情都第一个告诉你。”
“嘁——又是哄我的!”叶思贤翻个白眼,又冲回厨房。
叶思栩跟过去,大声问:“你做饭吗?”
“对啊,不然你们点外卖啊!”叶思贤气得不想跟这个哥哥说话。
叶思栩扫了下鼻尖,的确,他也不会做饭,叶明康站不稳,自然是只能吃外卖。
他先去看一眼叶明康,打过招呼后进了厨房。
“哥,你洗个手,帮我拍个蒜。”叶思贤指挥道。
叶思栩便按照她说的,洗手剥蒜,闻到刺鼻的味道,他皱皱眉。
看一眼懂事的妹妹,他问道:“思贤,你说,送人礼物,送什么好?”
这个问题叶思贤回答得特别快:“多大年纪?为什么送?关系好不好?”最后朝着哥哥一眨眼,“男生女生啊?”
叶思栩一想:“男的,三十出头,关系……一般。”他捉摸着,仔细解释下,“就是他帮过我,我想送一份礼物感谢下,本来要请客吃饭的,但是我不知道去吃什么。”
最要紧的是,不知道聊什么。
一面对秦越鸣,他就紧张。
“那我不知道。”叶思贤直截了当地道,“我怎么会知道三十多岁的大叔喜欢什么啊!哥,你就是为难我。”
“大叔?”叶思栩一愣,想到秦越鸣那张脸,傻乎乎地笑出来,“没有,他没有这么大年纪。就是……就是有点严肃。”
热锅热油,叶思贤将小青菜一把丢进锅子里,动作娴熟地开始翻炒,扭头看着在发呆的哥哥,便道:“看关系吧,一般不都是送什么领带、钱包?我也不懂,随便说说,你参考下。”
叶思栩点点头,确实为难这二十岁都不到的妹妹了。
今天叶思贤在,她负责做饭,叶思栩负责洗碗,结束后便趁着父女俩一起看电视闲聊,他便出门溜达。
在市区cbd的男士名品店,叶思栩看中一款遒劲有力的钢笔,珍贵的中国漆笔身,银色流光的钯金妆点,一眼看上去有些接近秦越鸣本身严肃冷酷又极为周正的气质。
付款时有一丝心疼,但是一想到是送给秦越鸣的,倒也没什么。
他随便逛了逛,给叶思贤购置一个便携式的蓝牙耳机,上段时间他们一起出去看电影时,叶思贤路过一个公交车广告牌时嘀咕着要存钱买的;又给叶明康买一个腰颈按摩仪。
回到家时,他将按摩仪给了叶明康,等睡觉前,才敲开叶思贤房门,悄悄将蓝牙耳机给她。
是叶思贤喜欢的粉白樱花款,她抱着叶思栩又蹦又跳:“天啊,哥!你也太好了吧!这要一千五呢!”
叶思栩做了个禁声的动作:“嘘,让我叔听见了,要教训我们了。”
“哦!”叶思贤宝贝地拿着耳机,悄悄问,“哥,你最近涨工资了啊?”
“嗯。”叶思栩将自己从风月剧场换到清光大剧院的事情简单一提,“等发工资再请你吃大餐。”
叶思贤嘴儿跟抹了蜜似的夸他:“我哥就是最木奉的!”
叶思栩浅浅笑着:“去睡觉吧,我也睡了,别在家里用了,拿学校去。”
“知道了,谢谢哥!”叶思贤蹦跶一下。
回到房间,叶思栩拿出要送给秦越鸣的钢笔。
长方形的黑色描金笔盒握在手中有几分分量。
可是要怎么送给他呢?
明天去吗?趁着叶思贤在家,去那边住一晚?
叶思栩纠结起来。
第二天,叶思栩照旧前往剧场上班,出门前他交代了叶思贤和叶明康,今晚不回家,顺便带上那一只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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