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z国古代男子的冠礼和女子的aa,这是人生道路上的第一块里程碑,它标志着成熟和自立。似乎只有参加过这个舞会,人们才算是长大成人。
而盛天雨一是因为他不是a国人,二是他的高中可不是在a国读的,所以自然没参加国这个。
“所以,我想请你当特瑞莎的男伴……”埃里克的话音刚落,盛天雨就有些皱起了眉头。
盛天雨的确感到有些为难。
这个联欢舞会上,女生出席的话必须要有男伴陪同。而她的声誉和荣光不仅仅取决于她本人的美丽,服饰的出众,舞姿的优美,也取决于她的男伴的声望、气度和风度。
当然,盛天雨的声望、气度和风度无疑是非常好的。
可为难的就是这里——许多晚会上的男女舞伴,后来都成为了终身伴侣,而特瑞莎小姑娘在一年前曾经正儿八经的向盛天雨告白过。
虽然盛天雨很温柔的拒绝了,而不久特瑞莎小姑娘就找了一个男朋友……但是……
“让特瑞莎的男朋友当她的舞伴不是更合适吗?”
“那个小子……那个小子就是个魂淡!……噢,我还没告诉你他们分手了吧?就在三天前——真不知道这种比女人还善变的男人到底在想些什么?!”提起这个埃里克就咬牙切齿。
其实作为哥哥,埃里克一直不喜欢那个棕色头发,行为举止像是个小混混的家伙——就算是被盛天雨拒绝了,也用不着找个和他类型完全相反的人吧?
不过看在那家伙对自己妹妹的确很好,所以他才没有坚持反对——可是换来了什么?自己的妹妹被那个混球给无情抛弃!
要知道,没有男伴陪同的女生将会被人看不起,至少也得有兄弟、表兄弟或者父叔辈甚至祖父辈相陪聊以□。
而埃里克家里移民来到a国到现在就只有他们一家四口,他们的爸爸在那混球说分手前一天去采购食材到现在也没回来,而自己又已经答应了自己的小女朋友……
无奈之下,他才想到自己妹妹曾经的初(暗)恋这儿寻求帮助——盛天雨平时看起来就是个温柔和善的人,想必不会“见死不救”吧?
事实上,盛天雨还真的想要“见死不救”的。
但是没等到他说话,埃里克的电话就响起来了。
埃里克做了个“抱歉”的手势,然后接了电话,正在此时,上课铃响了。
于是盛天雨只好给埃里克留下一句“下课再谈”就匆匆忙忙走进了教室——虽然是同班同学,但是他们的选修课毕竟还是有差别的。
不过令盛天雨没想到的是,当他下课的时候,迎接他的不仅仅是埃里克,还有他的妹妹特瑞莎。
盛天雨不知道这个小姑娘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只能邀请他们到了咖啡厅,然后要了个小包间。
半个小时后,盛天雨他们出来了。
和进去的时候埃里克的一筹莫展与特瑞莎的眼含泪水不同,特瑞莎现在开心得眼睛发亮,而埃里克则是如释重负的样子——只是盛天雨倒是颇伤脑筋。
不过既然已经答应了,那么就好好去做吧——反正特瑞莎小姑娘人生中就这么一次。
下午的课上完之后,盛天雨就匆匆赶回家——因为现在的联欢晚会可是以庄重、娴雅为主的。
什么牛仔裤、运动鞋加t恤的搭配是必须束之高阁的,男女生更喜欢翻出父母结婚时的礼服来打扮。
盛天雨可没有他的父母结婚时候的衣服,所以埃里克和特瑞莎很热情地借出了他们父亲的衣服……
可惜心意是好的,现实是残酷的——那位先生的体型起码比盛天雨大上两个加号。
没办法,盛天雨只能回家给洛安臣说了这件事——洛安臣虽然不是很开心自己的小恋人要陪着另一个女生度过这么一个重要的夜晚,但是他并不是乱吃飞醋的人。
他借出了自己的一套衣服——谢天谢地,虽然洛安臣的身材比盛天雨结实得多,身高也高那么一点儿,但是仔细打扮还是很不错的。
特瑞莎早就打扮好了,和之前那一副伤心失落的样子不同,黑发黑眼的姑娘现在显得容光焕发、亭亭玉立。她那亮晶晶、忽闪闪的黑眼睛里洋溢着少女的青春的欢乐。
将特瑞莎以及埃里克和他青梅竹马的小女朋友一起接上车,盛天雨按照他们的指示开往联合中学。
而在他们的汽车启动后,一辆毫不起眼的黑色汽车也缓缓启动。
到达会场之后,盛天雨他们前脚刚下车,后脚那辆黑色的轿车就停下了。
车门打开,走出来的正是一个棕头发的高个儿小伙儿,然后他挽出了一个红发绿眼,身材火辣,穿着香槟色曳地长裙的美女。
刚才还沉浸在喜悦之中的特瑞莎脸上一下子变得有些青白,在对方的目光扫过来的时候哼了一声转过头去。
埃里克见盛天雨不明白,压低声音快速解释了一下:“那家伙就是辜负了我妹妹的混球……他身边的是另一个班级的,叫做路易莎,转学没多久就成为这所中学的校花了。”
盛天雨了然的点点头,然后朝着特瑞莎慢慢抬起略略向胸前弯起的左臂,轻轻道:“美丽的公主,请问我有这个荣幸带你进场吗?”
特瑞莎一下子笑了起来,她快乐地扑向前来,在盛天雨的右脸颊上热烈地亲了一个响亮的吻,然后伸手挽住,像个女王一样,挺高胸脯从前男友身边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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