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我斩钉截铁地拒绝。
孟士准劝:“陛下还是去吧。”
我当听不见。
孟士准连连叹气:“这几日,大小宴席陛下能推的都推了,若是比武大会再推,只怕狼王一行难免要心生不满。狼王毕竟是狄族首领,千里迢迢而来,陛下总推辞不见,只怕于修好一事有碍啊。”
孟士准说得不假,我任性了这许多日子,也差不多作到头了,再称病不见,说不过去了。
可我还是别扭:“朕不想去。”
孟士准道:“陛下圣明,露个面,应付应付,实在呆不下去,您走就是。迎宾的事,自有礼部崔大人操心呢。”
我斜睨着孟士准:“崔卿知道你这么卖他吗?”
孟士准一脸笑:“陛下别告诉崔大人呗。”
我笑了:“成,那朕明天就去露个脸。”
时隔多日,我又见到了哈丹。
说是很久没见他,其实他每天干了点什么我都知道。我叫听风处盯着他,每天加班加点,除了他上茅厕和睡觉以外,每日大事小情,通通汇报给我。
我知道他去了东市,东市每逢初一十五有大集市,哈丹跟十个狄族勇士买了满满三大车稀奇玩意回来,一边走嘴里一边还叼着糖葫芦,糖葫芦的糖流下来把其中一位勇士的胡子跟头发粘在一起,那叫一个丢人,引来无数围观;还知道他去了京城著名的酒肆,醇香醇香的美酒,他尝了一口,说好喝,把人家店铺包圆,跟勇士们一人扛着一坛,回住处慢慢喝,路上就干掉大半;更有甚者,他还跟礼部的人打听城中是不是有座叫温柔乡的妓馆,里面的头牌是不是叫温香,我问刘岭这件事他怎么看,刘岭答“食色性也,可见蛮夷也不能免俗”,我说对对对一点都没错,所以刘岭你去过几次?
刘岭被噎住,据说第二天温柔乡就关了,停业整顿十五天,谁说情都不行。
我很满意。
所谓比武大会,是异族进京朝见的保留节目。一般在皇家武场举办,双方各出三人比武,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然而事实证明,谁都没打算跟对方讲感情,大家只想尽出精锐,赢。近年来,我朝的阵容基本固定,流水的新秀,铁打的卫明,也就是说,不管前两个上场的是谁,最后一个出场的,一定是卫明。
其实早就不该是卫明了,护国将军已有了新的人选,代表我朝下场比试的该是现任护国将军,只是我想,我已然夺走了卫明手中所有的权力,总要给他保留最后的荣耀。
所以一年一年,我朝武将第一人永远是卫明,代表我朝在比武场上大获全胜的,也永远是卫明。
比武场上,我坐在上座,左下首第一个坐着哈丹,右下首第一个便坐着卫明。他仍旧着一身白袍,虽卸了武将银甲,可我看着他就忍不住想起七年前,熊熊烈火中,他策马带我逃出生天的模样。
那时候他多帅,多男人,多英雄。
我看他看得入了神,卫明却大马金刀坐着,像入了定,一眼都不看我。突然我听到“磕”的一声,循着声音转过头,呵呵,哈丹把茶杯按在桌上,死死盯着我。
于是我也盯着他。
我们斗气似的盯了大半晌,擂台上,礼部侍郎啰啰嗦嗦把话讲完,比武开始。
我轻咳一声,转过头,就当哈丹不存在,看比武。
先上场的是石栋将军的孙子,石英。他刚满十八岁,年轻一代里头,数他功夫最俊。对手则是一位满脸大胡子跟头发连在一起的狄族勇士,那人肚大肩宽,看着就不好应付。我问他是谁,章枣附耳道此人天生神力,力能扛鼎,是哈丹带来的人中力气最大的一个,外号“擎天勇士”。我皱着眉头对不上号,章枣急了,说他就是在闹市吃糖葫芦搞得胡子头发都粘在一起那位,我眼前一亮,想起来了。
石英家学渊源,极善骑射。十二岁那年他入朝面圣就对我说过,愿率大军尽破蛮夷。然而那之后没多久,我们与蛮夷正式停战,蛮夷窝里斗,却没空跟我们打了。我猜石英这些年一定憋得厉害,所以见着个异族大汉,也不管对方是来修好的还是来挑衅的,二话不说,挥着银枪就上。两人一个身材魁梧壮硕,一个瘦而精干,彼此来来回回走了数十轮,最后石英瞅见个机会,银枪一挥,将糖葫芦勇士逼落擂台。
第一局,我们胜了。
第二局,我方出场的是今科武状元,哈丹一方派出的却是个五短身材的中年人。那中年人面孔黝黑,腿短胳膊短,要不是穿着狄族衣服头发上系着狄族特有的五彩绳,我几乎要以为他是我朝一届庄稼汉。想来武状元也是轻敌了,出手竟不温不火,被对方一记老拳击中鼻梁,顿时鼻血直流,据说鼻梁当场就断了。
虽说武状元强撑着与对方走了十几招,可他那鼻血流得实在太过惊悚,最后还是败了。
石英胜了,我赏,武状元败了,我亦不责怪。我叫人扶武状元下去治伤,大大赞赏了一番狄族庄稼汉的武勇,目光移到一旁的卫明身上,卫明起身抱拳,朗声道:“陛下,臣请出战。”
我微笑着点点头,心想偶尔输一次有什么大不了,三局两胜,只要卫明赢了最后这场不就得了?而且卫明的本事我是知道的,当今世上能胜过他的,只怕寥寥。
然后就看到哈丹站起来,单手斜贴胸前为礼,道:“皇帝陛下,我方换人,第三轮,我来上。”
我的微笑戛然而止,结了冰似的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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