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许曦转着钢笔盯着本子的第一行空白的时候,他听见了风铃的叮铃声,他下意识地抬头,便看见季晚风从外头走了进来,身上还挎着一个包。
季晚风今天来的有些晚了,王军不是很满意,便问道:“小季,你今天怎么迟到了?”
“家里有点事,所以来得晚了一点。”王军并不知道他周末也住在学校的事情,还以为他晚上总归是在家里住的。事实上是因为他们家离这儿太远了,他今天才会迟到的。
“那好吧,”王军见季晚风嘴角似乎有些红肿,便没有再多问,说道,“那待会儿你晚一点下班,没意见吧?”
“好的。”
与王军说完话后,季晚风便挎着包进了员工更衣室,将工作的制服换上之后才走了出来。
员工的工作制服是长袖,因此也看不出他手上的淤青,季晚风又借了同事的化妆品将脸上那块红肿的地方遮了一下,倒是看不出受过伤了,就是脸色看起来更加不好了。
许曦还是和之前一样,没让别人过来打扰他,因此何莺也同季晚风打了招呼,让他不要去打扰那边的客人。
季晚风伸长了脖子朝着那个方向瞥了一眼,却也只看到了那个人的头发,没看到脸,便有些好奇地问:“这个人怎么每次来了都要在这儿坐一下午,还不让别人打扰啊?”
“我也不知道。”何莺摇了摇头。
许曦今天是走得比季晚风早的,因为季晚风今天到得晚了,所以下班的时间也得晚一些,但许曦是不能拖的,他得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家,然后返校。于是,他抓着一个季晚风到厨房去拿东西的空档,去收银台付了钱后便走了。
许曦走后,他那个位置就空了出来,何莺刚刚收拾完一桌子,手里端着的托盘上满是碟子和杯子,根本腾不开手。此时季晚风刚刚给一桌客人送完蛋糕,手里还空着,何莺便喊他道:“小季,你去收拾一下里面那个客人的桌子。”
“好的,小莺姐。”
季晚风收拾的恰巧就是许曦方才坐的那个位子,许曦点的东西并不多,就是一杯美式咖啡,而且点了之后也没喝几口,收拾起来倒是方便。季晚风将杯子放在托盘上,又用毛巾将桌子擦了一遍,刚想离开,便在自己脚边看到了一个正在发亮的东西。
他将托盘放到了桌子上,蹲下身,发现那个发亮的东西是一支钢笔,而刚才他所看见的亮光则是钢笔上金属外露的部分折射光线所致。
他将钢笔捡了起来,细细看了一会儿,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许曦是到了学校才发现自己的钢笔不见了的。
他几乎将都翻了个个儿,还是没有找到自己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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