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格里拉时,李煜本可找帮手相助,但他剑气既动,所依恃者,便只有几天前的一度催动,身体已有经验,或可适应;与让自己陷于生死关头时,所激发的潜力。
是以,李煜非但不能找帮手,反而狂得可以,不惜大耗功力,以传说中的剑仙神技,驭剑而飞,身化金虹,自香格里拉飚射至此地,只是将落地时真气忽地一乱,这才弄至撞山的惨状。
凭不动真剑的威力,要对付狼嚎骑士,自是举手之劳,只有在与公孙雄的决斗时,被逼动用较高功力,体内真气失控,花了好大力量镇压、疏导,伤害较大。
其实,李煜是取了个巧,他手中木剑,看似朽残,其实却是萧寒山以深海百炎蛟木,亲手削制,坚犹胜铁,是柄不输给任何古剑的一流名剑,若非如此,以李煜现时身体状况,要同时断刀、斩人,绝不能如此举重若轻。
对于自己的身体,李煜心知肚明,真气虽在周身运转无碍,却只是一时之象,整个人就像个不定时炸弹,不知什幺时候会爆发。现下外表虽无异状,但激走真气仅是由外表潜入腑脏,为祸只有更深。
看来,一年未满,冒险解封剑气,始终是太过勉强了,现下,就必须尽可能在身体承受不住、真气爆体而出前,把敌人败尽,救出爱菱,不然可真是一死百了,干干净净。
一路奔来,凡是遇着的骑士,全部给李煜顺手灭口,连还手的馀地也没有。
追踪爱菱的气息,来到当日死战的祭坛一带,李煜更不迟疑,穿过窄廊,双手推开大门,一步奔进去。
“唉!可恨今年时运低,凤凰倒霉不如鸡……”
双掌推开大门,李煜不禁暗暗长叹一声,最坏的情形成了真。
这一路走来,所杀的大部分是二三流角色,原本,自己还存了个侥幸心理,希望大部分的硬手,分散各处,只要速度够快,采取闪电攻势,或许在可以救出爱菱后,悄无声息的全身而退。
而现在,摆在眼前的情势是,百馀人的大批人马,在祭坛下团团围住,摆开阵势,似乎早就为他这名贵宾,做好了准备。
祭坛上,有个黑衣人,宽袍长袖,一副魔导师打扮,看来,就是这次事件的主谋人了。
祭坛上传来爱菱的气,虽然微弱,却很平稳均匀,伤势应已痊愈大半,接下来的问题,就只是如何把人带走而已了……
如果走得出去的话!
李煜约略审视敌我状态,百馀人的骑士组织,这样的规模来对付一个人,不能不说是荣幸之至。他实在有点纳闷,自己这副狼狈样,到底有什幺地方,让狼嚎骑士团如此大礼相待。
狼嚎骑士团的实力,比想象中要坚强,如果运用得宜,甚至可以攻陷一个中等规模的城池了。
一般来说,骑士不会一开始就采用围攻的策略,倒不是说遵守骑士精神,而是单纯的自重身份而已,像这样百馀人对付一人,更是想都想不到的布局,李煜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有什幺地方漏了形迹,让人这般提防。
(啊!那只折扇……我真是笨蛋!)
李煜暗骂自己糊涂,那日被迫离去前,除了表示爱菱的身份,更将平日随身带的一柄扇子,掷入石壁中,扇子上的诗文是他所吟,字亦是他亲题,以他过往在江湖上的名气,稍有见闻的人都会知道,如此双管齐下,狼嚎骑士团必会尽心救治爱菱。
当时掷出折扇,只是一时义愤,事后忘的一干二净,却没有想到,狼嚎骑士在尽心救治之馀,必也严加戒备,以防大敌,这下事情更棘手了。
“快快把人交出,双方一切好谈,否则我今日必血洗狼嚎骑士团!”
这叫赶鸭子上架,不上不行。
明知道事情要糟,李煜也只得硬着头皮,虚张声势,装出付不可一世的狂傲气派。
“李师兄,许久不见,怎地一见面就这等不客气啊!”
大队包围中,一个声音响起,跟着,一名骑士排众而出。
看清了他的相貌,李煜的眉毛皱了起来。
“是你,花风云。”
“久违了,李师兄。自当日白鹿洞一别,匆匆十二年,小弟挂记你的紧啊!”
狼嚎骑士纷纷让道,恭谨的态度,说明了来人的团长身份。
团长的模样看来很年轻,大概是一百几十岁的年纪,走路的姿势很能显示其干练,只是,看来精明的脸上,眼当前随时可能失效,请大家发送邮件到dil获取最新地址发布页!中有抹残忍狡狯的邪气。
“李师兄,怎幺弄成这种狼狈样啊!太难看了吧!”
“你也好不到哪去啊!被赶出白鹿洞以后,居然作了强盗,人类实在是很容易堕落啊!”
李煜记得这个师弟。
在白鹿洞近三百年来的弟子中,花风云的武术天份相当不错,尤其是剑术,很受到诸位夫子的赞赏,认为他将来大有可为,只是,他太沉迷于武道,反将主修的圣人哲言置诸不顾,终日争勇好斗,逼人比剑,屡经惩戒无效后,被白鹿洞逐出师门。
因同是好剑者,李煜对这人有点印象。记得,好象有过几次,撞见他剑伤无辜,便以师兄的身份说了他几次,应该是这样,不过,记不太得了……
“夫子们好象太低估你了。”李煜苦着脸笑道:“能够把抵天三剑偷出来的人,不应该只有驱逐了事的。”
抵天三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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