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觉得这是件多么奇怪的事情。
但宋浅夕不一样。
她每天都神经质的用小镜子去看自己的痘痘,抓着好友江铃反复地询问自己的头发有没有遮住痘痘,从外面看是不是很丑,搞得江铃觉得她神神叨叨,简直是为了一颗痘痘疯了魔。
与此同时,贺朝虽然挨了兄弟们的爆锤,却也因为提高的成绩,成了大家的中心,在高中这个以学习为主的阶段,爱情也好,梦想也罢,都在为成绩让步,他被一群兄弟围在中间,一口一个朝哥的喊着,每天兴致勃勃地给别人讲题,找到了被沈朝夕打击失去的自信和快乐,咸鱼终于成功翻身,沉迷在学习当中,早就忘了要向女神献殷勤的事情。
什么,每天在公交车站等女神?有这功夫,我多背两个单词不好吗!
请女神看电影?看什么电影,昨天的作文联系还没写完呢!
体现在宋浅夕眼里,就是贺朝因为自己长了痘痘,变得丑了,所以开始讨厌自己。
再加上贺朝为了在兄弟那里装逼,力争被问到的每道题都能讲得出来,三五不时就拿着自己是出了钱的名头,找沈朝夕补习,更被宋浅夕认为,是沈朝夕抢了喜欢自己的人。
她恨得咬牙切齿,却拿沈朝夕没有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高中生活重新变回初中时的模样。
凭什么,凭什么……
宋浅夕的大部分想法,其实都是她自己的臆想,只是她现在已经着了魔,被执念占据了心灵,压根没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毕竟她虽然从第一名落到了三四名的位置,并不是她不够努力或者是不够优秀,而是前面空降了两尊一分科就开始发力的神级选手,光芒太盛以至于后来人都显得暗淡而已。
她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可怜,也没有人会因为长了两颗痘痘就觉得丑陋不堪,排名比她低的学霸同样在和其他人讨论题目,宋浅夕觉得自己被人忽视,只是因为她外在表现出来的越发神经,让人本能的有点害怕而已。
这点神经普通人其实感觉不出来,就像宋浅夕的父亲,就没觉得自己的女儿身上有什么不对,但长期和沈朝夕生活在一起,感染了正神的气息,又曾经得到过沈朝夕鼓舞的a1班同学,去本能地对这种事情相当敏感。
时间转眼就到了去省会参加考试的时间。
江城市距离c省的省会并不远,二者隔江相邻,坐车也就是两个小时的时间。
菁英中学的学子们早上赶过去,晚上还能回来吃顿晚饭。
全市前二十名,菁英入围了将近一半的人,学校干脆豪爽地租了一辆大巴车,顺带接送其他学校的同学和老师。
早早地,马路上的薄雾还未散去,菁英中学门口就陆陆续续来了一些人,这些都是要去参加比赛的同学和老师。
因为出了个全市第一,菁英中学带队的老师是老严,他拿了个保温杯,站在那里,下巴微微扬起,如同一只得意洋洋的公鸡。
沈朝夕就站在他的旁边,来一个其他学校的队伍,就被他拉着介绍一通。
“哎呀,这个就是你们学校考第一名那个女同学吧,巾帼不让须眉,有点厉害啊。”
老严脸都要笑裂了,却要故作不在意的摆手,“哎呀,都是运气好啦,去省赛还要看你们的发挥了。”
“哪有哪有,还是你们菁英底蕴深厚。”
商业互吹了老半天,最后一名学生终于被自己学校的老师拉着姗姗来迟,一群人上了等在校门口的车,这个时候,菁英中学的学子们,也陆陆续续从四面八方走进校门,开始新一天的学习。
沈朝夕和老严走在后面,最后上车,前排已经给他们留好了位置。
坐到车上的时候,沈朝夕下意识地往窗外看去,却见宋浅夕不知何时,从车边路过。
她心头莫名有了一种不好的感觉。
车缓缓发动,拨开云雾,朝着省会的方向而去。
车里一开始大家还不熟悉,又有其他学校的同学在,因此比较安静,说话的人也很小声,但是渐渐地,声音就大了起来,尤其是在车上坐着沈朝夕和一帮沈朝夕的自来水粉丝的时候。
a1班的同学,完全不懂什么叫谦虚,沈朝夕无所不知的表现,已经彻底震惊了这帮高中生们。
对于一群埋头苦学的学霸来说,什么能够最让他们佩服?除了丰富的学识,简直不做他想。
沈朝夕为了跟上社会发展,几乎搬空了学校图书馆,她看书快,吸收能力强,每天都要借好几本书出来看,对于一群高中生的问题,哪怕是稍微天马行空一点,也能够做到有问必答,因此大家吹起她来,那叫一个兴致勃勃,与有荣焉。
“嘿,原来你就是全市第二名啊,那你也挺不错的,不过你比起我们班的沈朝夕,还要差远了,我听说你考了二百八十八,啧……你知道为什么我们班沈朝夕考完试之后出来说什么吗?题太简单了,完全一点难度都没有。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她之所以考了三百分,是因为这套试卷只有三百分!”
沈朝夕捂脸,不得不打断吹嘘的起劲的物理课代表的话,“我怎么不记得我出来和你说话了?要是我没记错的话,难不成是我突发阑尾炎被送到医院途中告诉你的?”
林锐逸在旁边做出虚弱的样子,伸出一只颤巍巍地手,目光望着虚空,一脸深情地道:“今天的题……真的……很简单,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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