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大城市后,年龄小的阿夏被拐,被迫学会了偷东西,他怕别人看出他是双·性,就把自己脖子上代表双·性的特征烧掉了,阿夏很聪明,后来带着他们的大哥犯了事死掉了,阿夏遇到了林明,林明是个大学老师,有着俊秀的外表,和干净清冷的气质,他救了当时逃难的阿夏。
阿夏在和他相处的那段时间,喜欢上了这个比他大了整整十岁的男人,这一年,阿夏十八,林明二十八,可林明身上的东西,是阿夏向往又不曾拥有的,他虽然喜欢,却不敢承认,林明在知道他的身世后对他产生了同情,他把刚出院的阿夏接回了家,又在警察传讯的时候,陪着阿夏一起面对。
让阿夏误以为林明也喜欢他,在一次夜里,向林明告白,却被拒绝。
被拒绝的阿夏离开了林明家,他想找份正经的工作,却因为有案底,都不接受他,后来他遇到在夜总会打工的叶钊,阿夏到夜总会中卖酒,他虽然毁了自己的双·性特征,却因为长得好,被人看上。
叶钊救了他,同时阿夏和叶钊发生了关系,失了身的阿夏破罐子破摔,他和叶钊在夜总会疯狂的做·爱,直到阿夏怀了孕,他起初没想告诉叶钊,只想偷偷打掉。
后来被叶钊发现,阿夏想起自己小时候的遭遇,嘶吼着问叶钊:“这个孩子不打电话,你能养还是我能养,生下来不养,为什么还要生?”其实他更害怕生出来的孩子会和他一样,不被这个社会所承认。
叶钊其实在和阿夏的相处中已经爱上阿夏,早就想带着阿夏离开这里,只是因为一些原因,没办法直接离开。
叶钊抱住阿夏:“我问你,我和你一起养,你愿不愿意?”
阿夏不明白他的意思,抬头看他。
叶钊捧着阿夏的脸笑着和他说:“明晚8点,我带你离开这里,你不是喜欢有海的城市吗,我买了车票,明晚我们就去,然后我们好好生活,把我们的孩子养大成人。”
这个承诺对阿夏简直太有吸引力了。
叶钊和阿夏说完,就去找了夜总会大哥,说自己要离开,像他们这样的人,有的时候,进来容易,出去难。
夜总会大哥给了叶钊一个选择,让他砍了自己的左手,如果他愿意,就放他离开。
如果不愿意,就当这件事情他从来没有提出过。
叶钊砍了自己的手,却因此没能和阿夏一起离开。
阿夏捏着手里的车票,站在站台上等着叶钊出现,却没有等到,最后他一个人离开了车站。
后来阿夏还是生下了这个孩子,给孩子起名叶望,是个和他一样的小双。
阿夏对他很好,似乎是想再孩子身上弥补他失败的童年,他努力工作只为了能把叶望养好。
直到叶望三岁那年,在巷子外给阿夏牵回一个失去了左手的男人……
看完整个剧本,容霄心情很复杂,阿夏很惨,他的出生就是不幸的开始。
他努力过也挣扎过,最后以为遇上了救赎,却发现自己自作做多情,对方只是同情,后来跟了叶钊,也是破罐子破摔,直到意外怀孕,才终止了这段堕落,而叶钊,看似是个混混,却很有情义,他对阿夏是真感情,为了他失去一只手,三年后更是找到他们兑现承诺,他看似是一个劣迹斑斑的人,最后却成了阿夏会暗世界中的一缕光,而阿夏也没辜负他的情谊,叶望就是最好的证明。
虽然全篇看似都很压抑,却在绝处中,透出了希望。
这个剧本让容霄心动,因为阿夏这个人物很有挑战性,他一面忐忑又充满了跃跃欲试。
唯一让他纠结的就是这部电影中,阿夏堕落的那段时期,有大量的床戏,想起自己之前和顾千与说过的话,完全没想到居然会这么快就打脸。
不过他还是决定和男人商量一下。
于是在饭桌上,顾千与就听容霄开口道:“之前东哥不是给我四个剧本让我挑一下吗,我选来选去,还是觉得第三个比较好,就是吧,这部戏中,有船戏……”
“船戏?”顾千与愣了一下:“船上的戏怎么了,你晕船吗?”
容霄看着顾千与黑白透亮的大眼睛,显然这人是真的没有听懂:“咳,不是船戏,是床戏,床戏,可能有些镜头可以摆拍一下,但是有的可能就需要配合一下,你要是介意的话,我可以选其他的,没关系。”
听到容霄这句话的顾千与,第一反应就是拒绝,但是他理智还没完全泡在柠檬水中,容霄能来和他商量,就让他很受用,他也可看得出来,容霄很喜欢这部戏,不然的话也不会特意来和他商量。
显然他还记得之前说过的话。
“演吧。”
容霄听到这两个字,愣了一下,随后道:“你,你真的同意了,我去演没关系,你不吃醋吗?”
“吃,所以我有条件,能用摆拍的都用摆拍,用不了的地方,我希望我能在现场。”
容霄对床戏本身也没什么特别想法,但是作为演员,没有这个也不现实,而且这部戏,为了推动剧情发展,床戏显然很重要。
顾千与能答应就够让他开心的了,这些问题在他看来,完全可以答应,而且他看到的剧本,后期没准儿还要修改。
“好,我和东哥商量。”
听到沈东升,直接给顾千与提了个醒,这剧本是沈东升给容霄的,也就是说,明知道有床戏还给容霄选这样的剧本,用意何在,这简直是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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