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雾白闻言,惊喜地看向来人,“孙吟!”
“蹭饭来了,不知道你欢迎不欢迎。”身穿白色t恤黑色牛仔裤的孙吟笑着走进来,一身肌肉虬结,撑得衣裤绷紧。背上还是原来的那磨得发白了的巨大帆布包,手上拿的钥匙扣也还是在林雾白这儿学做的那个,旧得起了毛边儿都没扔。
“当然!”
工作关系,孙吟大部分时间都在国外,难得回来一次,说起来也是巧得很,这两回回来正好都看到了林雾白的采访,反正他只身一人无牵无挂的,国内称得上朋友的人也少,正好这次带了点儿本来就想送给林雾白的东西,所以拿起背包便来了a市。
孙吟从包里掏出两个塑料袋,鼓鼓囊囊的背包立刻瘪了下去,“送给你的!”
林雾白打开一看,一包是两张鳄鱼皮,另一包是整张的鸵鸟皮,没有伤痕没有坑,品相非常好。爱不释手地摸了几下,林雾白问道,“你从非洲带回来的?”
“对。作为报酬你给我做一个长一点的手拿包吧,我需要,牛皮的就行。”孙吟笑眯眯地说道,“现在找林师傅的人那么多,还是我占了便宜。”
林雾白笑着摇摇头,孙吟既然这么说,再跟他提要给他钱,就算却之不恭了。
早在孙吟离开的时候,林雾白便说好了一定给他接风,有过一起吃饭的经验,林雾白清楚地记得孙吟喜欢吃大肉,两人找了一家东北饭馆,点了满满一桌菜。林雾白不能喝酒,孙吟不好喝酒,于是叫了一大瓶橙汁,孙吟边吃边说着旅途中的趣事,林雾白应和着看他有如风卷残云的吃饭方式,顿时觉得自己胃口和心情变得一样好。
不经意间,林雾白好几次都提到了宋元卿,虽然并没有深入地聊起来,孙吟自然也知道了林雾白和宋元卿的关系。
孙吟很为林雾白开心,因为他这次回来明显觉得林雾白变得比之前开朗不少,笑脸也多了。
林雾白与孙吟结交的时间并不长,却像老友一般,孙吟最喜欢林雾白的一点,是对外人没有窥探心理。孙吟浑身都是不能让人知道的秘密,关于他的职业,他的身份。
他的外貌看起来不是那么好接近,穿着打扮比起从乡下到城市来打工的农民工好不了多少,凡是看见他的人都会在第一眼便发出敬而远之的肢体语言或者表情。而林雾白对此并不在意,孙吟觉得,和林雾白相处起来很舒心。
吃好喝饱,孙吟摸摸肚子,“这一顿我可是吃回本儿了。”
饭馆离宋元卿家近,林雾白忽然想到他之前在宋元卿那边落了一张科尔多瓦皮革,按孙吟结实耐用这个唯一标准,做手包再适合不过。尽管孙吟这几天就要离开,走之前肯定是拿不到成品,林雾白还是想过去取一趟。
自从宋元卿去s市出差,林雾白就没去过那儿,两人之前打车过来的,吃饱了散步消消食儿正合适,孙吟欣然同意。
宋元朗这头刚派了个负责人到s市,宋元卿立刻回酒店收拾东西准备走人,连通知秘书买票和叫小吴过去接他的时间都不想浪费,直奔机场。
宋元卿想死了软软又暖暖的林雾白和他做的菜,前几天视频的时候,林雾白穿的一件松松垮垮的大t恤当睡衣,勾引,这是赤裸裸的勾引。宋元卿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渡过这漫长禁欲一个月的。
把椅子放平的那一刻,宋元卿觉得浑身舒坦!去他妈的工地,去他妈的宋元朗!!
如果不delay,到家时间早,今天还能来得及去见林雾白一面。
飞机即将起飞,广播里开始播放安全事项,隔壁座儿的人才姗姗来迟。那人看见宋元卿,脚步一顿,摘下墨镜脱下口罩,“真有缘啊宋总!”
宋元卿抬起眼皮,正是满脸微笑的徐飞。
“咱俩换一下。”大热的天,徐飞外边儿却穿着一件黑色长衫,他身边只带了一个面熟的助理,并没有经纪人。这会儿登了机,徐飞把外套一脱,里头是一件工字背心,助理拿着随身的行李和衣服,默默地去了另一个位置。
宋元卿看了一眼站得笔挺的徐飞,这人从外型上来说,真是个极品。
徐飞原先说的没错,宋元卿确实是大金主,不仅如此,还是他的贵人。
宋元卿曾经被人忽悠着投资拍摄过几部戏,最终有一部没播,剩下的挣了点儿,收支几乎持平,相当于白白浪费了一年多时间,之后他便没再干过这个。
这其中一部戏徐飞是男二号,正因为这个角色,他才从名不见经传的小龙套跻身成为三线明星。他和宋元卿,也是在这部戏的洽谈前期在饭桌上认识的,不排除徐飞有特意引诱宋元卿的意思,一面过后,俩人便是干柴烈火。
能成为三线也是不容易的,多少人苦苦挣扎永远只能当个配角儿,宋元卿出手大方,徐飞已经很幸运了。起码现在手上有不少戏约和综艺节目,不趁着现在有点知名度赶紧打开市场,就以圈子光速计的更新换代模式,很快就会有大把的后浪把他这个前浪拍死在沙滩上。
徐飞塞上一只耳机,大长腿搭在椅子上,身子向宋元卿这边靠拢,皮肤还散发着机舱外带来的热气,嘴唇一挑,“见到我一点儿都不高兴?”
宋元卿顺手捏了一把他的脸蛋,“这不是公共场合么?”
徐飞耸耸肩,心想宋总你以前可不管不顾的,我还得老想着提醒你呢。他看宋元卿仿佛被一部播烂了的电影吸引过去,并没有与他说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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