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别留恋岁月
作者:筱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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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虔情街是一条花街,青楼娼馆鳞次栉比,达官显贵富家公子们总乐於在此挥金洒银,美人在怀,夜夜笙歌。
街角有翔南酒馆,却并非风月场。
掌柜的迟溪精研秘酿碧月酒,乃一年只出十坛的珍品,引得无数豪贵竞相争抢。其妻包氏更是秀外慧中、声色艺三绝,虽已为人妇为人母只助兴偶尔唱得一首小曲,也能惹得豪贵们挥金如土来捧场。来此的客人吟上一句“黄金白璧买歌笑,一醉累月轻王侯”自不过分。
然而,翔南名盛虔情风头无两似是用尽了迟家灵气,旦夕间迟溪重病,散尽家财也未得灵药一副,英年早逝,年仅三十岁。包氏相思成病积劳成疾不久也就跟着去了,二十八岁便即香消玉殒。
迟溪与包氏诞有一子一女。长男迟岗,七岁,次女迟晴,五岁。
兄妹俩自出生起便在乡下同祖父迟燎生活,从未去过虔情街,最为繁华的所见也不过是每年镇上举行的庙会。两人如同平常农家的孩童,天真质朴,无邪纯直。唯独欠缺的,是原本浓深的父子亲情。那些於他们而言,当真一片荒芜。
迟燎把子媳合葬於青山绿水间,清明时带一壶酒,牵着迟岗迟晴来走一遭,轻描淡写地谈些琐事便下山归去,感伤之言甚少。
如此过了十年。迟晴已是亭亭玉立,眉眼间像足了包氏,再过两年当是不可方物的美人。迟岗却差得多,膀大腰圆、黑面厚唇还颇有些凶狠之色,因着自小在村里秀才身边陪读磨墨,耳濡目染,举手投足间竟极具儒风,相比那粗犷的外貌,实在有些怪异。
某一日,迟燎把迟岗唤进内屋,说了些往事,拿出两张略微泛黄的纸和一锭银子。
那日後的第二日,迟岗便已收拾好行装,怕心中难舍,他未与迟晴告别,黝黑的脸上滑下两行泪,宛如夜空中闪耀光芒的银河。迟岗拿手背草草擦干,独自上山寻到父母坟前祭拜,珍而重之按住胸口,──昨夜他已把翔南酒馆的房契地契缝进布衣内袋──不语一言,又拜了三拜,下山去往虔情街。
去写祖父亲手教他的一个“孝”字。
世人皆知,在虔情街经营,美酒美人得一即可长存,两样俱无,那是任你豪阔精装堆满名人字画山珍海肴都难以立足了。
数年後重开的翔南酒馆,既无碧月酒,亦无美娇娘,自是门可罗雀与当初不可同日而语。
偌大的翔南酒馆只有掌柜一人,何等萧条落寞。
迟岗没有手艺酿美酒烹美食,也没有银两请夥计厨师歌舞伎──虔情街同盛男风,但以他这副形貌,即便他肯,也无人欢喜。此处美人如云,迟岗之容只能更显丑态。也曾有大掌柜愿出钱共同经营翔南酒馆,但祖父叮嘱翔南是迟家产业不得他人染指,他便只得婉拒。
可怜迟岗小小年纪咬着牙竭力经营着风雨飘零的翔南酒馆,既无力供人寻欢也无能与人作乐,只偶有三两客人,温一壶酒,点几个小菜,其他便尽是冷冷清清。
如此又过三年。翔南酒馆非但还在,甚至渐有繁盛之势。这并非迟岗经营有方,全仗着迟晴美貌。
迟晴念着兄长来虔情街探过几回,起初慕美而来的客人便络绎不绝。
虔情街上为博美人一笑千金散尽亦不吝之人大有,虽迟晴不常来,但总归会来,守着翔南酒馆,终有机会一睹倾城。
面对如狼似虎的寻欢客,娇弱的迟晴羞怯地躲在迟岗身後只露出灵动美目,睫毛长密,轻轻一眨眼,让人不禁心生怜爱。
迟燎在翔南後院喝茶,他本不愿让迟晴染这虔情街的污水,但仅凭迟岗一人要在虔情街经营酒馆实在太难,只得每三月带迟晴来探一次住六日,翔南店里果真立时好转不少。
从乡下到虔情街一路并不太平,越近虔情越多狂蜂浪蝶,如今迟燎年逾六旬,年轻时受的伤又不讨好地频频复发起来,护着迟晴到翔南着实费了不少力气,每次他总要在後院歇好大一会儿才行。
突然迟晴掀开帘子提着裙摆跑进後院,甚为失态,似是出了什麽大事,一声一声唤着“爷爷!爷爷!”声音却仍是娇柔非常,怕是跑得急了,秀美的脸上泛起红晕。
迟燎忙安抚孙女道:“不急,你带我出去看看。”待得迟晴脸上红晕渐渐退去,他才挽起孙女的手走进大堂。
大堂内围满了人,站在人群中间的少年十八九岁模样,俊美异常,仿若整条虔情街都为之黯然失色,所有人均呆呆地看着他,就连迟燎这般早心如止水的人见了也不由一愣,转头看迟晴脸上早已又红透,他才知这是少女心动的桃红。
“我们店里确实有过一名夥计,但想来同客官说的不是一人,而且他已离开两年有余,怕是不会再回来了。”迟岗的声音打破了逐渐漫上淫靡之色的沈默气氛。
天知道那些人在心里转了多少念头要把这俊美少年生吞活剥。
迟岗继续正色道:“若客官想喝两壶酒,在下这就去给您温了来,若客官没这兴致,便请回吧。”
少年凤眼微动,扫了店里一圈,显是并无离去之意,只听他开口道:“我要做店里的夥计。”
看他服色华丽气质高洁必然出身富贵,即便是要等那人回来,怎得要做夥计如此寒酸?莫不有什麽企图?迟岗刚想反对,被迟燎抬手拦住:“公子要留下,那当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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