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们这些人,都心甘情愿的来王宫担任侍卫,并且和国王同吃同住,穿着根本上不了台面的盔甲,在大太阳底下暴晒也情绪高昂。
勃勃儿立刻意识到,新上任的罗焕,比他的父亲更有号召力。至少,这些贵族子弟,都心甘情愿跟随他一起做任何事情,并且很难把他们拆散。
“这些都是我的伙伴!”罗焕带着自己的亲卫队,走向勃勃儿,“我把我自己的安全和生命交给他们,因为他们是值得交付的人!走吧,士兵们在城外,可能已经等的着急了!”
说完,罗焕拨转马头,朝着王宫外的那条宽阔的青石板路奔去,而他身后的那支特殊的侍卫队也都跟在罗焕身后,每个人都骑术娴熟,跑得也不比罗焕慢,甚至有的还能够在马背上翻个花。
勃勃儿觉得眼前这一幕简直不可思议!
在沙赫,这些贵族子弟,应该有一半人不会骑马。更加不要说还在马背上玩儿花样了,恐怕几百个贵族子弟,也只能够找出两三个来。
可罗伊斯这种小地方能够有几个权贵?却能够找出这么多人,而且各个都厉害。
天气炎热,勃勃儿拿出自己喷香的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决定回去一定要把这一幕告诉沙赫大王,让他警惕罗伊斯,绝对不是一个好惹的国家。
罗焕在城内的时候,因为街道上有居民,所以跑得并不快,而出了城以后,就彻底扬鞭飞奔起来,他的亲卫队在其后也不甘示弱,纷纷策马而跑。
没有人因为罗焕的身份而去相让,他们有的跑在罗焕前面,有的跑在他后面,马队扬起一阵阵的烟尘,只把跟在后面的勃勃儿呛得不轻。
城外的荒山脚下,也就是罗焕承嗣大典的地方,上万士兵早已在那里。
背靠荒山,有个搭建起来的高台,勃勃儿和他的随从,就坐在那个高台上,而罗焕策马站在台下,他的士兵一见到国王来了,都拔出腰间的短剑,敲击手中的长矛,一瞬间响声震天,士兵们虽然被晒得浑身大汗,但精神饱满,斗志昂扬,眼眸中流露出的都是看见自家国王的骄傲。
“和我们沙赫,还是不太一样啊!沙赫大王阅兵的时候,下面的士兵可都比这严肃多了。”勃勃儿朝自己身边的随从感叹。
随从立刻回答:“是,挺没规矩的,我们皇帝阅兵的时候,那些士兵们都可老实了!”
一名将军从那些士兵方阵中步行出列,对着罗焕躬身后,说:“陛下,队伍已经整顿好了,就等你了!”
罗焕点点头,策马朝着队伍左翼走去。
勃勃儿以为罗焕会和沙赫大王一样,在这些队伍面前走一圈,然后说两句话完事。
但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罗焕带着自己的亲卫队,走到左翼的轻骑兵队伍中,直接站在了里面,成为了这个队伍的一员。
他身边的传令官立刻朝着整个方阵发出号令,模拟前方有敌人,迅速作战。
步兵方阵前行,三排长矛交叉而行,在遇到假想敌的时候,按照长官的下令突刺,收回,变换各种队列,丝毫不乱。
右翼重骑兵在尘土上掀起重重的沙暴,仿佛地面堡垒一般往前冲进。
而罗焕所在的左翼骑兵,始终不动。
直到假想的演练,到了关键的追击时刻时,他才发出命令,一马当先的带着自己的队伍冲刺而去。
整个荒山脚下,大面积的掀起黄色的尘沙,队伍不停的变换各种队形,仿佛一条巨龙在搅起波涛,犹如长河环绕山川奔流。
但即便是这样,整个队伍,不同的方阵,不同的兵种,也没有丝毫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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