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烂泥也想扶上墙
作者:百草糖
人人都说
青帮的陈树是一滩扶不上墙烂泥
手抓不起,捧不起
偏偏这滩烂泥
还想扶上一堵名为“叶翔”的墙
扫雷:第一人称,主受,1v1,he,各种狗血,糖糖想泼狗血好久了= =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黑帮情仇 重生 制服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树(陈树) ┃ 配角:叶翔,肖莫 ┃ 其它:重生,青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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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前尘
我还记得第一次遇见叶翔的时候,我11岁,他8岁。启叔亲自牵着他到我面前,说:“少爷,他以后会成为你的左膀右臂。叶翔,这就是你要效忠的人。你要帮他打出青帮的天下。”夏蝉的啁啾中,我昏昏地点着头,其实什么也没听懂,只觉得那垂着的小脸真是精致,一双墨的发蓝的眸子,长而翘的睫毛蝶翅般扇动,安静而无害。
肖莫曾讽刺我,说我看人就没准过。比如我们曾互看彼此不顺,每次见面必刀来剑往,各自挂彩,悻悻而归。但后来我们却成了最谈得来的死党。即使在我最绝望无助的时候也一直支撑着我,我想,如果没有他,在叶翔接手,把我囚在陈家大院时,我就会走投无路痛苦的死去。
他说:“陈树你这个蠢蛋,你死了谁会难过,啊?让那个狼崽子笑掉下巴么?是男人就站起来,把你的东西抢回来,寻死觅活算什么本事!我告诉你,你要敢死别想我给你收尸,喂,你听到没?”肖莫的话说的不好听,但是好意,因为我若死了只有他会为我伤心。
我辛苦讨好的人以为我在炫耀,我珍惜守护的人以为我专|制。到头来,我还是最不招人待见的人。肖莫的话虽然伤人,但大多是实话。我的确不会做人。
我喜欢叶翔。事实上大家都喜欢叶翔——面容长得好,身手好、枪法好,处事果断稳重,又会讨喜。谁能不喜欢呢?也许喜欢多了,就变会廉价。对叶翔而言,我的喜欢也不过是这千万分之一。
我那么喜欢你,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少年懵懂的时候,或许还有过这个疑问,现在想来只恨不得时光倒流掐死自己。已经卑微到这个份上了,你敢不敢再贱一点?你还能不能再贱一点?
佛曰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人生八苦,纵观我的一生,也都是在求不得。
我想让我爸满意。练枪法,学管理,十五岁就随启叔出货,也挨过刀,吃过枪子,但回到陈家大院,总免不了一顿狠抽。“我叫你学!你学的什么玩意!真真假假分不出来?脑子忘带了?我培养的是继承人,不是打手,你上赶着吃枪子有什么用?你看看叶翔……”
吃力不讨好,说的就是我了吧。还记得那时我刚十九,差点被抽死,一背的疤,到现在也消不掉。最后还是正如竹节拔高的瘦削少年哄得他停了手,也是不想真把我打死。毕竟早年闯天下树的仇家多,到老才发现只剩了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没得选。
老人家一辈子打拼,雷厉风行,就连后来旧疾复发,不能下榻,依然把我叫到膝下一顿好训。说要不是看重我身上淌着和他一样的血脉,青帮怎么也交不到我手上,随便拉个人也比你强。又说叶翔是个好胚子,你要有他一半我也放心了。
我看看身边的青年,刚走出少年的门槛儿,但长开的骨架已经完全衬起了这身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气质优雅沉稳。对老人家的称赞,微微颔了首,露出真诚又不失谦逊的得体笑容。只有脸颊上两个浅浅的酒窝显出了一点青涩少年的影子。
我连连称是,边不着痕迹地将床头放低,让面有倦意的老人家多多休息。我想让我爸满意。但直到他去了,都求不得。
我想让叶翔也喜欢我,不必有我喜欢他那么多,但求不得。我想守好青帮,至少不要败在我手上,但求不得。
我想......
身无所长,一事无成。外人都说青帮的老爷子走后,后继无人——当家的陈树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有才有胆的叶翔偏偏是外姓。还说青帮要败了,我们要如何如何云云。
手下的酒庄等生意处处被人下绊子,海关的货也被扣了,还有一些小帮派想浑水摸鱼,上场子滋事。警察也闻风而动。一时真是风声鹤唳,搞的我焦头烂额,草木皆兵。多亏了叶翔多处周旋,调度有方,这个坎儿才有惊无险地过去了。
其实事后,只要我肯动脑想想,也会明白叶翔那时起就开始剥丝抽茧地一步步架空了我的权利。为什么我出面就什么都干不成,叶翔却可以。我曾以为是因为他头脑好,手段高明,逼得那些人不得不放行给青帮一路绿灯。其实,那些都是大佬,见多识广,那这么容易“高抬贵手”。这一切都是早就排好的戏,我曾以为是专门演给我看的,后来才明白是我自作多情了。叶翔心比天高,看得高走得远,小小的青帮怎会被他放在眼里。
我竟然多少年后,一纸清单列在面前,众叛亲离,才想明白,真真蠢得可以。掩耳盗铃过了那么多年,我也算得才人一个。
叶翔总是优雅稳重的,往往兵不血刃杀人于无形。我作为这刀下亡魂之一,也算死的不冤。
都说穷寇莫追,因此狼狈如丧家犬的我任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叶翔把我囚在陈家大院——现在改口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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