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爱卿亦是通读诗书,学问渊博之人,且在翰林供职多年,如今钟爱卿不过四十三岁,年轻力壮,此次修编此盛世大典,既在劳神,又要费力,非体魄健壮者不能为之。”明湛看一眼隐隐激动的钟敬书,笑道,“钟爱卿,此事就交给你了。”
钟敬书恭敬领命,“微臣领旨,必不负圣命!”
“将来,你们的名子,朕必命人勒石以记,永垂不朽!”
明湛对于蛊惑人心非常有一套,这句话说完,许多人才意识到,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差使。但是此事已落入钟敬书之后,再想掺一脚,殊为不易。
钟敬书领命后问道,“陛下,此大典乃旷世之典籍,当以何名命之?”
明湛此时方记起,他忘了给大典起名儿了!不过,明湛是个机敏之人,他当下灵机一动,不动声色道,“就叫皇家大典吧。”随着皇家报刊的名子取的。
明湛的脾性是这样的,事情我交给你,大致的方向也给你,具体要做什么,一一说清楚。然后,要用什么人,明湛完全是他派一部分,也会给你一定的机动性,允许你自己选择推荐一部分人。
另外,明湛是想用皇家大典的事来转移人们对于宗教事件的注意力,以使得展少希可以加快速度的肃清宗教。明湛做的很成功,但是,他只预料到了开头儿,却未预见到结尾。
明湛以为,这个年代,四书五经什么的,其实多是哲学方面的学问。能在哲学方面有所建树的,起码不是个笨人。
但是,钟敬书似乎是个异种。
钟敬书虽然学问做的好,笔尖儿上可以开出花儿来的人物,于人情世故上却并不大精通。
哪怕明湛不喜欢钱永道,但是得承认,在长袖善舞,抑若号召力方面,钟敬书比起钱永道真是差远了。甚至,他在翰林院中人缘儿还不咋地。
一听说皇上将这差使给了钟敬书,许多人都不愿意来干这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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