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让人庆幸的便是骨四爷并没有那种爱好,这个时代,民风开化,权贵之人私养娈童也不是什么新奇的事,而骨四爷却反其大道,极度厌恶别人靠近。
余烬恍然还记得那日那侍女不小心触碰到他衣角一分,便被他当场割去手指的惨状,也记得那童子不小心撞倒他怀里,直接被他一掌轰出十米之外的情景。
“记住,下次,便不是这么简单了那。”而也只有在这种时候,看着满地的血,骨四爷那一直毫无起伏的声线才会透露出一些愉悦。
余烬有时候会想,他是不是多多少少也被骨四爷影响了?可惜自从骨四爷这一将他拋之野外,他是活下来了,却再也未曾见过这个骨四爷了。
是的,他再也没有见过骨四爷,就像那个女侍一样。
如果你问余烬会不会有遗憾?是人都有遗憾,余烬自然不是神,他当然会有遗憾,而这个遗憾自然来自骨四爷,这的确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遗憾,他竟然未曾亲手杀了骨四爷。
如果早一些,如果早一些——
可惜没有如果,余烬收回发散的思维,当务之急便是解决自身武力问题。
体中内力参差不齐,青黄交接,如若他还是当初的余烬,自是无法处理,可如今的他不再是如今的他,已经可以自由行动的余烬推开门,轻闭上眼,感受到阳光落在自己身上的温度,这种温度……
他一瞬间便想到那常年白袍着身的男人,那张笑起来便会露出笑涡,瞬间显得稚气了的脸。
寒冬已过,春雨纷纷,团团嫩绿在枝桠上萌芽,随风摇曳。
余烬身着一袭荼白,立于春雨中。
粉衣女子站在他身后,为他执伞,她的身高并不高,甚至不到余烬肩膀,这本是一件违和景象,可两人都未有不适。女子的美目倒影着眼前的景,他们站在桥上,桥下是河,细细的银针,落在水面,泛起一圈圈醉人的波纹,空气湿润却清新,仿佛新出窑的杯中物。
这三月的江南,这雨中的人。
烟雨江南,写意fēng_liú。
许久,余烬才开口:“霏意,这采芝斋以后就交由你了。”
不知是真的醉倒在这将景,还是醉倒在这人,这嗓中,霏意仅出奇的走神,半响才一怔,颌首道:“霏意定不负公子爷所托。”
在未曾见到余烬之前,霏意生活得并不好,她经历过很多事,她有一个善妒、且反复无常的母亲,也是亲手拿着刀子在她脸上划下痕子,要将她卖进窑子里面的母亲,因她出生之日就是她父亲横死之日,因她长得比她母亲貌美,母亲的第二春竟是为了她娶她,更因那男子骗走了她家钱财,她被迫卖入青楼。
那男子原本就是喜她母女之色,更爱她家的财。
她的手摸上自己的左眼下,这里原本有一处刀疤,而如今,霏意看着泛着涟漪的湖面,尽管模糊,可那处刀疤早已不再,一只栩栩如生的蝴蝶停立在此。可惜这赐予了她一张不再自卑的脸的男人不问她可怜的身世,只是给予了她一句话:“你以后就叫霏意。”
这一句话注定她与以往再无一丝一毫瓜葛,可她的心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却是无比轻松的。
“走吧。”
霏意连忙执伞跟上。
步伐欢快。
五月夏半半夏生。
余烬并没有像从前一般直接造是有原因的,那时的他经历得还不够多,即便懂得其中变故,也自恃才高,待身体养好,便也不部署一番就赶去。
叶景行或许不会在意他的着装打扮,他的出身,他的一切,可不代其余人不会在意他的着装打扮,他的出身,他的一切。
那时的余烬甚至比如今瘦弱几倍,身上仅是粗布着身,虽然面相蛮佳,又风骨甚傲,但那高傲的性格,到底还是不其余人喜好,也无从谈起信任,那些人只道是:“阁主又捡了一个麻烦回来。”他也不屑于与这些人解释,自恃才高,才有后来的事,如今自然不会重履。
那时的他们对着自己是多么的冷嘲热讽,余烬可没忘记,所以他杀了他们,即便知道他们是叶景行心中所重视之人,而正因为如此,他才更要杀了他们!
谁,都不能在叶景行的心里面有位置,唯独他!因为那个位置应该属于他余烬的!
一身紫色长袍,衬得他眉目越发俊丽,他原本就长得极俊,此刻嘴角含笑,更甚是美貌。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说的便是这种人吧?路边女子不由得掩面偷瞧,双颊飞红。
看朝廷御赐的牌匾,余烬不由忆起这几月的捻转。他一向对自己下得了手,第五日,待身体已经恢复好,他便离去,又花了一个月取得了寇王宝藏,原本应该在十年后才现世的寇王宝藏。
金钱自然不是万能的,然而无钱,自然是万万不能的,绕想他余烬重活一世,想的不是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这般事儿,而是另有所图,可这放到嘴边能取的,他自然得取。
余烬从来都不是大公无私之人,即便他不取,日后也自有人取,还不如将他纳入自己的囊中,随后他便在寇王宝藏中寻到了那适合的药基,选了一处无人打扰的地方便直接散功,在散功的那瞬间,余烬便如同那风中的残烛一般摇摇欲倒,然而他的手是稳的,表情也没有一丝变化,直接吞服下那血蛛丹参,运起内功吸收药性。
随后他又花了三个月去重新掌握《幽玄道枢功》这门功法,以摧枯拉朽之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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