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然的尖叫骇了齐琅一条,见着小姑娘的面容惶恐,“怎么了?”
简宝华知道自己失态,揪住他的衣襟,摇摇头,收敛了惊恐之色,“你的身子还没有好全,我都闻到你身上的药味了,身子好了,再带我出去。”
“我身上不碍事的。”齐琅说完,就低低咳嗽了起来。
“你看,你还病着,身子还没有好全。我不要你带我出门。”简宝华飞快地摇头,今日里才和仝宸舟提了找吴生的事,赵淮之答应她,不用等到休沐日,这几日就会想法子替她去寻吴生,但是也需要一定的时候,吴生没有找到前,简宝华不敢让外祖父冒险。
拉着他的手,简宝华带着外祖父往屋内走,一边说道:“染了风寒,怎么还在风口里站着,前几日下了雨,天气有些凉,在屋内待着。”
“我们的宝丫头,也大了。”齐琅感慨道,笑眯眯任由着小姑娘拉着他的手,把他往屋里带。
肖喻丽与父亲至始至终都是相敬如宾的,父亲从来喜欢的都不是肖喻丽那般的女子,攀附他人而生的菟丝子,蔓生缠绕着一人,就算是那人不堪也断断不可能离开,若是离开她便会死。肤如堆雪,长眉若柳,瞳眸含情,她待自己总是有几分的讨好,有几分的惧怕。肖氏的好容貌因为她的性情大打折扣。
虽然是一个如同菟丝子一般的女子,简宝华却生不起厌恶之心,只觉得她有些可怜。肖氏觉得自己嫁过人,还带着一个与简家没有血缘的孩子,她小心翼翼地讨好每一个人,简母不喜欢她,她也是日复一日礼不曾少,作为一个继室,从来没有穿过正红色。
另外则是简宝珍了,想到了妹妹,简宝华露出一个笑容,简宝珍从肖氏那里得了好容貌,聪敏而好学。一开始的时候有些怯懦,毕竟只是孩童,她一点点的绽开属于自己的光华。
简宝华坐在马车里的长椅上,背靠着软枕,悬着空的一双腿悠悠又晃晃,父亲自从母亲去后,只是孤身一人,祖母年轻的时候太过于操劳,亏空了身子,许多事情无法照顾到父亲,父亲不爱用婢女。家无主母,到底有时候缺了些什么。
有了主母,父亲居住的宅子不再是空落落,像是随时要搬走似的,有了各式的花草,肖氏的手巧,经过她的手种出的花,总是能灼灼怒放。一点点的生命力注入,父亲的衣裳也总是合身而有精致的暗纹,得体而不浮夸。就连清隽的父亲,面颊也多了些肉与血色。
最重要的是,除了自己之外,肖氏与父亲生下了一个男婴。她有了嫡亲的弟弟。
想到了弟弟,她面上的笑容越盛,她与简宝珍是半路出家的姐妹,到底差了一些,这个亲弟弟,从始至终与她关系很好。学会的第一个词是姐姐,他总是用信任的目光看着她。从牙牙学语的孩童到风姿卓秀的少年,他在见到她的时候,眼睛总是亮起,与她相似的眸弯起,亲昵地叫她。
简琦回过神的时候,便见着简宝华笑得甜滋滋的。有福气的面相因为这一泓微笑,笑得吹皱了春水,吹软了人的心。
简琦见着简宝华心情好些,也打算暂且放一放信中的事,缓缓再说吧。
简宝华不知道,她只是情绪的变化,就让简琦改变了主意。她们的马车轻快地始动,最终到了目的地。
秋日的晴天碧蓝如洗,万里无云,绕过那郁郁苍苍的榆树,往来人很明显不是富家子弟,便是儒生和闺阁之中的小姐。
简宝华拉着简琦的手,随着她走走停停。
这巷子最前面的是各式的琉璃制品,在阳光底下灿灿然,五彩的光芒折射到青石墙上,煞是好看。
前世的简宝华也只爱这一小段路,后面的笔墨纸砚或者是破旧的铜钱与瓷瓶,便不是她的喜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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