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搬进了这个房间,我总感到有点奇奇怪怪的。所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边飞这个神奇的家伙。
有这样的资源不利用,还真是浪费。从前没有利用这家伙的机会,现在机会就摆在面前,焉能放过,无数先人曾经教导我们说,浪费是可耻的。虽然我不希望真正能够用得着他。
尽量让自己保持着乐观的心态着,不过看着窗户上映照上路灯的灯光,听着窗外呼呼的风声和雨水敲打在玻璃窗上发出的哔哔啵啵的响声,心里的鼓打的更响了:呜呜,今天晚上可不要发生什么变故啊……至于今天晚上是不是发生了很多人爱做的事情,咳咳,你猜……
别猜了,妈蛋,心中的诡异,吓软的可不只是我的两条腿,一个晚上我的姿态都是将脑袋藏进被窝里,结果就是在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捂出了一身的白毛汗。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了窗子,我小心的将脑袋从被窝里冒出来。将房间的每个角落都仔细的用眼睛检查了一遍,才放心大胆的从被窝里拱出来。昨天晚上睡的比较匆忙,雨伞都没有收,而是撑开了,丢在客厅的中央。
一宿觉都没睡踏实,现在从被窝里钻出来了,才感觉到有点儿鼻塞。视线落在了卧室的茶几上,在那里放着一张小纸条:“早饭在锅里,快点起来吃,懒虫。我今天加班,蕾”
纸条上面画着一个可爱的笑脸。看着纸条上清晰的字迹,一股暖流在我的血液中流淌。会心的笑了笑,尽管和蕾蕾相识、相知、相恋的日子已经很久了,可是他们还经常做一些刚认识的时候的一些“傻事”,互传小纸条就是其中之一。
没有让我仔细回味下小纸条中的甜蜜,门口传来了重重的砸门声,在宁静的清晨,砸门声听起来更加响亮。吓得我一哆嗦,手上的小纸条也落在了地上。“去你大爷的,这谁啊,你妹的,这是敲门还是砸门啊”
一边小声嘟哝着,一边走到了防盗门前,透过门上的猫眼向外看去,只见一个白净脸皮的家伙站在门前,双手插进裤兜里,正拼命的用脚踹门。他玩世不恭的样子即使烧成了灰,我也认得,尤其是他无冬历夏都穿着的那一身居士服,总是标榜自己和其他人不一样的熊色i,正是死党边飞。猛的拉开门:“靠,你没长手啊,门是用蹄子踢的么……哎呦卧槽”
骂声刚刚出口,我就感觉到门被人从外面重重的踢了一脚,我的手指正好被防盗门夹了一下,疼得我在原地跳着脚的叫唤。门外的边飞也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儿了,踢门的声音果然停下来。
一边在夹痛的手指上吹风,一边第二次将房门打开,边飞整个人完整的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你也真是的,开门的时候怎么不提前打声招呼啊老夫掐指一算,你今日将有大难,我用夹手指的痛楚,帮你化解了将要到来的危机……”这货在门口还摇头晃脑呢,被我一声大吼彻底干没电了:“我去你大爷的,你老个屁的夫,嘴边还没长毛呢”
严格来说,边飞这货应该算是帅哥,当然,如叨叨的样子,让我怎么看着都觉得别扭。
一边让开了被我遮挡的严严实实的房门,我还一边打着哈欠。没办法,昨天晚上睡眠质量的确是太差了,还是在天亮的时候才刚刚迷迷糊糊的睡着。没睡多大一会儿呢,就让边大师讨厌的敲门声给吵醒了。
“打扰别人睡觉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你丫的就不能晚来一会儿啊”向来以毒蛇自居的边飞还是听到了我的小声嘟哝,愣了一下,无奈的揉了揉鼻子:“你的脑袋果然只能起到彰显身高的作用了,连最起码应该有的记忆能力都在逐步退化。分明是你在半夜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把我从美梦中惊醒,特意嘱咐我今天早点过来的”
“呃,靠,告诉你早点来,怎么到现在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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