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你们国主这屈尊朝拜还是为了你们夜郎的百姓,作为国主有爱民之心,体民之情,便称得上一代明主。”
异族美男目光闪了闪:“我以为你们大晋的人对我们国主都不待见呢,这几日在街上走动,人们见我穿着夜郎的服饰都远远避着,窃窃私语说的都是我夜郎国主野心勃勃,此次来京也是未安好心,贤弟倒与他们不同。”
阿十侧头看着他:“我只是说佩服你们国主,立场跟大晋的百姓还是一致的。”
异族美男:“莫非,贤弟也觉得我们夜郎国主此次来京不怀好意。”
阿十:“我可没这么说,不过,若不是此次夜郎的一场瘟疫,想必你们国主也不会想起和亲来,你这样一个夜郎的商人都如此瞧不上我大晋女子,更何况你们那位硬气的国主了,所以,你们国主心里惦记什么,还用明说吗。”
异族美男哈哈笑了起来:“贤弟果真聪明。”
阿十:“不是我聪明,而是你们国主的目的本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儿,谁瞧不出来呢。”
异族美男:“如此,依着贤弟说,你们的皇上能否答应和亲之事?”
阿十看了他一眼:“我是当伙计的干好自己的差事就得了,你是做买卖的,有银子赚就好,这些国家大事跟你我有什么干系。”阿十可不想再跟他讨论这些,万一不防头说露了可麻烦,想着便一指前头:“前头有耍把式的,咱们去瞧瞧。”
从街头逛到街尾也差不多晌午了,日头正大,晒的地上白花花的,秋傻子的傻劲儿上来,能热死人,阿十可不想在日头下再逛下去,见前面临着河边的树荫下有个茶摊子,便直接走了过去,一屁股坐在板凳上,摇着手里的扇子说了句:“这里要一壶茶。”
老板娘应一声,提了个大茶壶过来,估摸是见他们三个人便拿了三个碗。
异族美男的随从是个黑大汉,热的顺着额头往下滴答汗,却仍一动不动的站在异族美男身后,阿十招呼他坐下喝茶,也没反应,最后还是异族美男微微点了点头,黑大汉才端起桌上的茶碗仰脖喝了,然后又站到了一边儿。
阿十的目光落在黑大汉身上,这会儿才发现如此训练有素的下人,可不像是商人能调,教出来的,怎么瞧着有些像跟着冰块男的那些侍卫呢,阿十知道冰块男那些侍卫都是当兵的出身,别看一个个长得厚道憨实,估计到了战场上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主儿。
这个黑大汉的气场可不像寻常随从,寻常随从哪会如此有规矩,若他并不是寻常随从,那么这异族美男又是何人?若他是商人,刚才从街上过来,却对那些商铺买卖毫无兴致,反倒是那些耍把式打拳的,瞧得津津有味,而且……
阿十的目光从黑大汉身上移回来落在桌子上,异族美男端着茶碗的手,能清楚瞧见虎口处厚厚的茧子,这茧子阿十很是熟悉,她阿爹,她的哥哥们有,冰块男有,自己也长过,后来是阿娘说女孩子家手上长茧子不好看,让冬儿给她做几幅羊皮手套,嘱咐她练骑射的时候戴上方才好了。
若不是行伍出身,常年骑射,断不会磨出如此厚实的茧子来,一个做买卖的商人是断不会有这样一双手的,听闻夜郎王长相俊美,精骑射,善韬略,如此说来跟眼前之人倒颇吻合。
那么,此人的身份莫非便是夜郎王,难怪他对自己评论夜郎王的话题如此感兴趣,而且细想起来,当日在南越王庭遇上他的时候,就不大对劲儿,自己是为了避开冰块男,才从宴席上跑出去的,他是为了什么,若果真是商人何必出去,便是内急也自有宫女引路,何必自己跑出去,必然是跟自己一样,为了避开什么人,想那宴席之上必有见过他的,怕露了行迹方才避出去,却不想碰上了自己,还看了冰块男跟那南越公主的一出好戏,顺道帮了自己一把。
若所猜不错,此人真是夜郎王的话,既进了京可不该如此无声无息,他是夜郎国主,便是来大晋朝拜,也该以国礼待之,皇上便不能亲自出迎,至少小粘糕儿这个东宫太子也的露面,以彰显泱泱大国虚怀若谷的气度。
绝不该如此只带了一个随从以商人的身份在街上溜达,若说想瞧大晋的风土民情,阿十可不信,这家伙明显对大晋想当了解,不是他的长相糊弄不了人,说他是大晋人,也没人说不是。
只是,自己的身份跟夜郎王扯上干系可不大妥当,更何况,还陪着夜郎王逛大街,这将来若是两国打起来,翻出此事,给自己扣个通敌叛国的帽子都不冤。
越想越后悔,自己还是赶紧撤吧,别跟着这家伙裹乱了,想到此,喝了碗里的茶,站了起来:“逛了半日,想必兄台也乏了,不若兄台回去好好歇歇。”
异族美男却道:“为兄倒未觉着乏,这会儿时辰尚早,吃茶却没意思,不若寻个酒馆,你我一醉方休岂不好。”
阿十虽说喜欢吃酒,却也知道跟眼前这位是万万吃不到一处去的,两人既非朋友也非故交,说白了也就一面之缘,更何况,他还是夜郎国主,自己跟他吃酒算怎么回事儿。
想到此,开口道:“不瞒兄台,在下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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