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寻常的虎豹狼虫不敢近您的身,便是有些道行的,都会惧着大王的威势,对您忌惮几分呢。”
倒想不到这么一个不起眼的荷包竟有这般用处,我有些惊讶,也拿过它来仔细翻看,“真这般有用?”
“那是当然!”红袖一脸骄傲,似是生怕我不信,又道:“公主您长在深宫,自然不懂这些。这都是我们山里的论道。说简单了,就跟撒几泡尿圈个地盘一个道理。”
我刚把那荷包放到鼻下,正想着闻一闻黄袍怪到底是什么气息,听到红袖这话,想也不想就把那荷包丢了出去。
红袖一愣,赶紧捡了回来,有些埋怨地说道:“您这是干嘛?”
“一时手滑,没拿住。”我干笑了笑,瞧着红袖面露疑惑,又赶紧补充道:“这是大王所赠,需得好好保管,你先替我收起来,等我需要的时候咱们再拿出来。”
要说红袖到底单纯些,竟就真信了我这话,特意寻了个锦盒出来,把那荷包珍之重之地放了进去。
我终于大松了口气,仰倒在床上,可人刚躺下,却不由心中一动,便又要红袖去把那荷包拿出来,道:“我琢磨着,既是大王赠的,还是时刻挂在身上更好些,你说呢?”
红袖毫不怀疑,忙就点头:“正是,正是。”
她便又欢天喜地的将那荷包给我取了过来,小心翼翼地给我佩在了腰间。
此后一连两日,黄袍怪都未出现,而我没敢出门乱跑,只老老实实地待在房中,遵着他的吩咐好好休养,直到第三日头上,这才敢又去谷中转悠。
红袖那里早就憋得疯了,刚出宅院便就跑没了踪影。过不一会儿,我就见一只火红的狐狸叼着只兔子从前头跑了来。那狐狸直到我近前才停下,将口中兔子一丢,翻身在地上打了个滚,化作了一个少女从地上爬了起来,不是红袖是谁!
我瞧得目瞪口呆,红袖那里却是一派自然,先侧头往一旁连“呸”了几口,吐了几撮兔毛出来,这才从地上拾起了死兔,拎到我的面前,笑嘻嘻地与我说道:“公主,咱们晚上吃兔子吧,这回儿兔子正肥呢!”
我迟疑了一下,小心地问她:“这不会是什么兔仙吧?”
红袖愣了愣,随即大笑,道:“公主您真会说笑话,那就那么容易都成仙啊,奴家修了三百多年,也才学会些幻术,能变个人模样出来!”
我了然地点了点头,走得几步,又忍不住问她道:“你家大王修了多少年了?”
“哎呦!这可不知道!”红袖漫不经心地回答,她把手中的兔子提高,左右打量着,吞了吐口水,这才继续说道:“只知道咱们大王道行深不可测,别的暂且不说,就白仙白珂,他道行都满了千年了,见了咱们大王都是服服帖帖的呢。”
说来也是凑巧,这边刚说到白仙,那边就在山腰凉亭中瞧到了他,他与青衣柳仙两人相对而坐,像是正在对弈。白珂先瞧到了我们,弹了颗棋子到柳少君身上,柳少君这才回头,连忙也跟着白珂站起身来,远远地向着我行了个礼。
我回了礼却不敢上前,只扯了红袖往另一条路上去了,直到走出去老远,这才敢问她道:“怎地他们两个还在谷里?”
红袖奇道:“为何他们两个要不在谷里?”
“他们两个不是前来观礼的宾客吗?这婚礼都结束了,为何不走?”我又问。
“哦,是这么回事!白仙和柳仙两个呢,本就是住在这谷中的……”
第14章悲催的婚后生活(7)
红袖是个话唠,只要开了闸口就会说个不停。不大会儿功夫,我便从她嘴里知道了众妖的来历:白骨夫人是东边白虎岭的,那桃花仙就住在谷外南坡上,枣树精离她不远,也是长在碗子山的,至于其他什么别的妖啊怪的,也都远远近近附近山头河涧里的。
我不由又想起了那个醉倒在溪边青石上的修仙之人,便就试探着问红袖道:“你可记得婚礼当日有个来晚的,呃……白衣仙人?”
红袖眨了眨大眼睛,点头应道:“记得,”
我迟疑了一下,又问:“他是从哪里来的?”
“呃。”红袖说话突然吞吞吐吐起来,又斜着眼瞄了瞄我,这才摇头道:“奴家也不知道。”
我就瞧着这丫头说得不像是实话,可这事却不好追问,否则怕是要引起她的怀疑。我想了一想,只得又换了个问法,问道:“那他现在可还在谷中?”
“不在啦,不在啦!”红袖忙道,又似怕我不信,补充道:“公主放心,咱们大王不喜他,一早就叫他走了,奴家亲眼看到的!”
虽不知道红袖为何说要我放心,不过听说那人已走,我却是真是松了口气。管他是个什么人物,只要已不在谷中,那便就少了好多麻烦,起码不用再怕与他碰面,被他识穿了我的身份去。
我终能放下心来,只等着能偷个机会,偷偷溜出这山谷,出波月洞,过那黑松林,然后再找到官道,一路快马加鞭地逃回宝象国去。每每想到这个,我都难耐激动,手不由自主地去摸那佩在腰间的荷包。
待我与红袖在谷中一连厮混了几日,我终将谷中地形摸了个大概,红袖也逮了不少的野鸡和兔子之后,这天夜里,我趁着红袖熟睡,忙就小心翼翼地下了床榻,穿了轻便的衣裳与软底皮靴,蹑手蹑脚地出了屋,一路避着人,直往波月洞而去。
因是第一次做这般的事,难免处处小心,脚下就慢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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