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手,他看了眼自己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弹了弹上边的灰尘,想起什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布袋,打开,里边全是一根根金条,简直闪人的眼。
洛秀唇角轻勾,来这个世界没钱怎么能行,金条在哪个世界都是通用的,所以有备无患,等会拿去钱庄换成银票,先置办一身衣服再说,否则这种装扮太怪异了,定会招致有心人的瞩目。
他站起来观察了眼四周,所在是一处破庙,四周除了一条大路就是一望无际的庄稼,连个民居和人影都看不到。
先找到有人烟的地方再说。
他走出破庙,准备往大路上走去,一直走出去应该就能见到人,谁知刚走了几步身后就有个小尾巴亦步亦趋的跟着,他停下来它也停下来,他走它立刻迈着小短腿跟着。
洛秀蹲下身,无奈道:“你没有家吗?”
小土狗也不怕生,走过来偎着他的裤腿,噌啊噌的,那可怜兮兮的小模样看的洛秀心都软了,不由得拍了拍他的脑袋:“别告诉我你是一只流浪狗,看到我有钱就抱大腿。”
土狗“汪汪”叫了两声,贴的更加紧了。
洛秀抱起它,无奈道:“那我们两个就暂时先做个伴吧,不过我不能陪你太久,以后的路,还是要靠你自己走下去。”
小土狗立刻兴奋的叫起来,一双清澈的眼睛亮晶晶的。
洛秀一边往前走一边道:“给你起个名字吧,你的毛又黄又软的,就叫小黄怎么样?”
小黄不高兴了,这么难听的名字怎么配得上本大王,不要不要……
洛秀勾唇“就叫小黄了。”
一人一狗边走便说话,不过大部分都是洛秀再说,小黄偶尔汪汪两句算回应,表示自己有在认真听,洛秀脚程很快,很快就看到前方有个茶棚,就开在几个岔路口的交汇处,一个简易的棚子,几张露天的简易桌椅板凳,有一两个行人分开坐喝着茶水,吃着干粮,在棚子里一个跛脚老婆婆正在拿把扇子扇着火炉,炉子上咕嘟嘟滚着热水。
和影视剧中看到的场景没什么不一样,却看起来更干净简单,再配上背后蓝的澄澈的天空,当真是一副很美的场景。
洛秀走过去在长椅上坐下,喊道:“婆婆,来一碗茶水。”
他的声音太好听,另两个行人同时看了过来,看清那人的容貌惊艳的瞪大了双眼,下一瞬看到对方那怪异的打扮下意识皱了皱眉。
洛秀没在意对方的眼神,等老婆婆拿过一个缺了口的瓷碗放在他面前,拿着茶壶有些艰难的给他倒满。
洛秀接过来,轻声道:“婆婆,我来吧。”
老婆婆也没推辞,抬眸看了眼这男子,老婆婆活了大半辈子,什么人没见过,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般风华无双的男子。
“老婆婆,我要去京城寻亲,可却迷了路,您能告诉我这里是哪里吗?”洛秀把茶壶放在桌子上,笑着对老婆婆问道。
他的笑容清淡而温润,极易令人心生好感,老婆婆嘿嘿笑了一下,露出一口黄牙:“小伙子,这里是安陵城新桠镇往西十公里,离京城远着呢,你要去京城寻亲?可真是不容易啊。”
洛秀心底“咯噔”跳了一下,还远着,他可没那么多时间耗费在路上。
“安陵城离京城还有多远?”
老婆婆愣了愣,似是有些惊讶这男子连鼎鼎大名的安陵城都不知道,这是从哪个山窝窝里走出来的?不过看这长相和气质明显是大户人家的贵公子,也许是被保护的太好了。
“安陵城在大夏西部,离京都两百多里地,你要是走路的话,走一个月也到不了啊。”
两百多里?那就是一百公里,在现在几个小时罢了,而在靠步行和马车出行的时代,可不得走半个月一个月了。
他只有七天时间,怎么能全部浪费在路上。
洛秀这一刻心底有些怒,直接落在京城多好,偏偏落在这偏远的安陵城,他的时间多宝贵,怎么可能全部浪费在路上。
“谢谢婆婆。”洛秀笑了笑,端起瓷碗抿了一口。
水很甜,像是泉水一般,齿颊生香,回味无穷。
倒了点水在桌子上,小黄兴奋的舔着,洛秀拍着它的脑袋笑了笑。
不过……洛秀看着小黄皱了皱眉,此去路途遥远,实在不适合带上它,想了一下,他把小黄托付给婆婆,婆婆很高兴的就答应了,人老了,就想有个伴,即使是一条流浪狗,也会温暖她的生活。
小黄“汪汪”的小声叫着,咬着洛秀的裤腿,眼底噙着泪。
洛秀拍了拍他的脑袋,笑道:“实在对不起了,我没有时间照顾你,而且跟着我,会很危险的,你就留下,跟婆婆做个伴吧。”
洛秀一口喝完,又问了婆婆哪条是去镇上的路,婆婆给他指了指,洛秀道了谢,无视小黄凄厉绝望的叫声,摸出一锭碎银子放在桌上,大步离开。
那婆婆看到桌子上一锭碎银子震惊的瞪大了眼,赶忙朝洛秀追去:“这个公子,您茶钱给多了……。”一碗茶卖两个铜板,这一锭碎银子几乎能买一千碗茶了。
这老婆婆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的钱啊。
可那人脚步未停,很快就消失在大路尽头。
另两个一直默默喝茶的行人彼此对视了一眼,眸底划过一抹贪婪,四个铜板拍桌子上,朝男子离开的方向追去。
洛秀感觉到身后跟着两条尾巴,也不在意,拍了拍小黄的脑袋,“刚来就被盯上了,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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