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既然要验,那就连严西楼一起验了吧。
没过多久,公堂之上来了一个白大褂,年过古稀,据说是八分场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的专家,带着一个厚厚的眼睛,摇摇晃晃来到面前,冲着我磕头就拜,参见大人。
我连说这位大夫,你拜错人了。白大褂哦了一声,眼神不好使,对着一根柱子就跪倒,大理寺卿在上面看不下去了,咳嗽两声,来人可是白大夫?
白大褂说小老儿正是白球恩,见过几位大人。大理寺卿在摆摆手,说今日请你前来,实为验证公堂之上两人的精神问题。指着我跟严西楼,来帮本官看看,究竟谁是精神病。
白大褂打开手提箱,将工具一件件取出来,看上去那些仪器十分奇怪,各种闻所未闻,好像十分先进的样子,然后又一件件放回去,关上箱子。
白大褂清了清嗓子说,要证明谁是精神病人,其实很简单,各问他们两个问题就是了。
于是转头问严西楼,你是精神病嘛?
严西楼一扭脖子,你才是精神病!
白大褂跟大理寺卿解释道,一般来说,神经病都不会承认自己是神经病,这位严公子是典型的精神病患者。
白大褂又问我,你是精神病嘛?
我说我是。
白大褂点点头,你很诚实嘛。转头跟差人说,他自己都承认是精神病了,你还用让我出手证明?于是向大理寺卿禀报了验证结果。
我说咱们能用一套标准嘛?白大褂说,在大明,我就是不正常人类研究的权威,我说的话就是标准,你敢质疑我?
大理寺卿沉吟道,按照大明律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只有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无论从法理还是从常态上看,严公子理应无罪释放。
我说严公子怎么看都不像疯子啊!白大褂说,怎么不像,哪里不像?货真价实的疯子!
我说疯子都是蓬头散发的,你看严公子衣衫整洁……
白大褂说你看,他就是这样啊?
说罢,白大褂给严西楼使眼色,严西楼略一犹豫,白大褂咳嗽两声,严西楼哗啦撕开自己衣服,打乱头发,抓起两把灰抹在脸上。
我摇头道,疯子不光蓬头垢面,还喜欢乱喊乱叫,口角流哈喇子,目光呆滞啊。
白大褂说你看,他就是这样啊?
严西楼口中骂着脏话,口角留着口水,一脸傻笑的看着众人。
我接着道,疯子还喜欢坦胸露背,学狗叫,学驴叫,没个人样啊。
白大褂说你看,他就是这样啊?
严西楼当场脱的精光,在地上学狗~爬,学驴打滚,撒泼发疯。
我深叹了口气,缓缓道:听说疯子,还喜欢吃自己的大便。
白大褂说你看,他就是这样啊。
严西楼蹭的站了起来,干你仙人板板,你才吃自己大便。我摊摊手,跟白大褂说,你看,你病人不配合啊。
(本章未完,请翻页)白大褂从怀中取出一个瓶子,倒出一片药丸,乖,该吃药了。严西楼一巴掌把药打翻,老子就是神经病,老子就杀人了怎么着?
三司几个大佬闻言一楞,面面相觑,这可如何是好。这时,有人咳嗽了两声,顺眼望去,只见严阁老身穿寻常百姓衣服,在人群之中,跟场内众人使了个眼色。有两个差人上前,伸手撬开他下巴,把药丸塞进去。
不片刻,严西楼面目呆滞,神情涣散,这时白大褂问,感觉如何?
严西楼道,感觉自己萌萌哒。
大理寺卿跟刑部尚书和都察御史商议片刻,作出了终审判决:
大理寺、刑部、都察院关于严西楼杀人一案,经过连日来的调查取证,寻访目击群众,并当场问询多名人证、物证,最终形成判决如下。
一、本院认为,严西楼在永定门杀死两女一女,事实成立,但经调查取证,张春天一家乃北周谍子人员,按照国际法惯例,北周间谍在大明不享受人权保护,所以张春天妻女之死,杀人者严西楼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院认为,经砖家证实,严西楼在事发当日,服用了一种叫做c2h5o的化学用品,该用品诱发了其精神病发作,按照《大明律》十八条规定,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判决一出,张老汉瘫软在地上,面如死灰,围观群众纷纷将准备好西红柿、臭鸡蛋扔向堂内,弄得几名朝廷高级官员仓皇而逃。
严西楼这才站起身来,恶狠狠瞪了我一眼,在随从的搀扶下从后堂离开。围观群众满是怒火,这时突然有人认出了人群中的严阁老,大喊道,这就是狗官严阁老,严西楼的爹!
众人情绪都被调动起来,严山高方才没来得及逃走,如今被人认出来,连忙陪笑,不知有谁从身后推了他一把,几个人推搡起来,哄闹之中,你一下,我一下,严阁老的一脸胡须被拔了个精光。
连忙有兵丁过来轰赶众人,将严阁老救下。严阁老这才放下心,来到我面前,颇为不屑道,便是你不肯答应我,结果和事实仍然改变不了。
我心中满是愤懑,当街杀人的罪犯,竟因为有个在朝中做阁老的爹,免于惩罚,这大明律看上去有多么的苍白和可笑。所谓的律法,不过是朝廷用来管理外人的工具而已,而在当权者眼中,张春天妻女的死,跟木兰围场的一条狗没什么区别。没有人会为了一个平民,去得罪当朝权贵。
严山高道:后天,本官在醉仙楼给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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