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思文知道那车是个很好的牌子,但他并不知道那车到底多少钱。在他的认知中,最好的车就是奔驰和宝马。开奔驰和开宝马,才是身份的象征。
顾清夏开着她一百多万的大路虎走了,从头到尾,没去扫那个一直在附近蹲着的男人一眼。
她对他这样的泥腿子,是看也不愿意多看一眼的。并且也和他一样,她也以为她和他,永生永世,再不会有交集。
黑色的越野车开过去,带起了一阵尘土。帝都就是这一点不好,人多,车多,土也多。
她开着车走了。
他失魂落魄的蹲在路边,吃了一嘴的土。
顾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她掉入了泥里,遇到了他。
顾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二次相遇的时候,她在云端,他依然在泥里。
☆、3.第3章
南思文出生在山里。
这里所说的山,不是帝都西郊以红叶闻名,游人如织,其实只要四十分钟就可以爬上顶峰的那种山。也不是山腰山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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