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有人猜对了,我确实干了件毁人祖坟的事情。我挥着锄头,奔过去,跳上胡家祖坟头,两下子将两块风化的压头石给敲碎了。这下子,那坟头彻底比雪花嫂的坟头低了。
这种情况,要是搁在以前,村子里的胡姓人家不疯了、不弄死我才怪。但那天,所有人都呆立在雨中,没人敢再放一个屁。村支书也傻在雨里,怔怔地望着我。因为我不但砸坟,还疯狂地骂道:“老祖宗你的后人就一伙qín_shòu,牲口,有哪几个对得起老子的?老子是路边上捡来的,又怎么啦?老子就不是人吗?当年你们捉弄我、整我,没把老子当人看!现在,我tm看谁还敢啊?老子砸了你的坟,砸醒你的灵魂,让你好好提醒你的子子孙孙,都tm以后个个像人样儿一点!”
当然,所有人不仅是因为听得懂我所骂的话,而主要是因为我有钱了。在那一带,有钱就是大爷,比如支书、村长等干部。可那时,我开着小车回来,我比他们更有钱,我t是大爷!
当天,我确实是证明了我当时很有钱。老家附近两个乡、三个镇子上的鞭炮,全让我买光了,从雪花嫂坟头垒好之后,我就在那坟前放,一直放到第二天早上天亮了。村里人没睡着,但没人敢放一句屁,他们被我的有钱给震服了。
想想,我也只能用那样的方式祭奠雪花嫂了。只是现在,国家提倡环保,每每为她扫墓,我不再燃烧鞭炮之类了,烧烧纸,点点香烛即可。她的坟墓也是年年添新土,年年高,现在已然完全是胡氏人家坟地里最壮观的一墓了。在我的心里,她永远都是高大上、真善美。
雪花嫂逝后,我确实是善待了晴晴和灵娃子。那一年,晴晴在我的撮合之下,嫁到了x市,是我那个脆弱又暴躁的女人冰姐的弟媳妇。冰姐的弟弟健君是我的球友,也算是个不错的男人,对晴晴很好。因为晴晴懂事,漂亮又朴实,这一家人都很喜欢她。
作为来叔,甚至作为晴晴娘家唯一很有实力和话语权的长辈,在晴晴结婚的时候,我在x市给她全款买了套房。房子不是顶多,三室两厅两卫,算是送给晴晴和健君的新婚礼物。这样的出手必然是大方的,连身为姐姐的冰姐和她的丈夫程某人都是自叹不如的。
婚礼当天,我才把房子钥匙交给晴晴和健君,惊住了全场所有的宾客。晴晴扑到我的怀里哭泣,但嘴里已是说着“谢谢来叔”。健君也非常感动,眼泪都快出来了,发誓一定好好对待晴晴,照顾她一生一世。侄女能如此,侄女婿能如此,我心足矣。
说实话,从那时起,我当晴晴是自己的女儿一样。她要嫁人,当爹的自然陪嫁要风风光光的。当天的情况来看,达到了效果,我很欣慰。
自然,重逢后,我没再和晴晴有过什么不合适的关系。虽然她心里还喜欢着来叔,但来叔确实不能再做qín_shòu。健君对她的好,倒也能让她感觉到幸福。幸福是一回事,幸福的时候心里还爱着别人,又是另一回事,似乎也挺正常了。
现在,晴晴和健君的儿子淘淘都四岁了。他们在一起生活得很幸福,在灯具城有自己的铺面,生意做得也不错,我依然很欣慰。我每到x,除了去自己房子里住,也会去他家住两天,因为有一间房是属于我的。而且,我还会跟健君一起去踢球。无论健君在国企单位里有多忙,他必陪我。他是个不错的侄女婿,把晴晴托付给他,我很放心。
至于灵娃子,我对他付出的就比对晴晴付出的更多了,这当然是单从金钱上来说了。没办法,我走的那几年,灵娃子没有接受到父辈更好的教育,挨了父亲不少的打,在学校里也染了坏的习气,学习也不好,这也并不能全怪他。好在从现在看来,灵娃子有进步了,我虽然是要再次为他出一回大血,但总归也觉得还不错。钱嘛,纸嘛,没有了再想办法赚就是了;但一个年轻人的成长,不能一直走弯路,要不然就永远找不到幸福了。
而胡球,在雪花嫂过世之后,我几乎是没见到过他几回了,也几乎没管过他。他好像也不怎么喝酒,和曾经的牌友们也断了联系。晴晴、灵娃子也没和他联系过什么,因为他不配当爹。我承认我和孩子们的做法有些偏左,但是,对于不可原谅之辈,我们不必要选择宽容。父亲这个名词,只是晴晴和灵娃子的恶梦。只不过,晴晴婚礼的时候,他还是去了现场,但我只让他在角落里呆着,千万别说他是新娘的爹,那只会丢脸。
胡球那是也老实、听话,真的呆在角落里不言不语,只是喝了些喜酒和抽了喜烟,没一会儿就回宾馆去了。当然,我也看到了,这丫的见我对晴晴那么好,眼里还是浮现了泪水的痕迹,只是没有掉下来,不知是因为感动还是因为愧疚。可以想像的是,当初要是晴晴真的被卖到hn省作外来媳妇了,结局不会很美好,哪能与当天的风光大嫁相提并论呢?
雪花嫂逝后,胡球似乎也算是开始了新的生活,又在原来的大石窠子里采石头卖。他还喝不喝茶酒,打不打牌,都和我没有关系,我也不鸟他,他爱干嘛干嘛!只不过第二年,高大强壮的胡球就消瘦了些,大约那个时候他的肝病就犯了。他找到我,说石料生意不好做了,自己也上了些年纪了,气力不好了,看能不能帮他另外找个轻松一点的工作,不用太费力的就行;他也说他要改,痛改。
当时胡球也就四十八岁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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