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他做好朋友,他还有女朋友,他女朋友是中文系有名的才女,他经常故意带女朋友在我们面前晃,还逼着我们看他女朋友给他做的小手工和写的情诗散文。想想我男朋友没有大胸也不会做手工,更不会写诗,还是个无业游民、社会不安定因素,我有点心理不平衡。
室友看到我身后拿行李的余世华,问:“这位是?”
我哦了一声,正要给他介绍这就是我不会写诗、游手好闲的男朋友,就听到余世华说:“我是他发小。”
室友:“噢噢,发小好。”
余世华:“你好。”
我不懂余世华,他在半个黑道面前强行出柜,出得那么干脆利落,却非得在我朋友面前把我封印进柜子里打死不放出来。说不感动是假的,我也曾暗搓搓地想过在这段感情里我可能被他感动的因素比较多。他在很努力地用他的方法在对我好,虽然比较傻,但他确实是想对我好。
所以我也要对他好。
我说:“他——”
余世华说:“我还有事,先走了啊。”
我怀疑他是不想扫厕所才急着走的,但也没拦他,把行李搁床边就送他下楼了。走到楼拐角的时候我跟他说有话要讲,让他跟我去旁边的杂物间里,这是宿管阿姨搁杂物的地方,一般没人会来。
他乖乖地进去,我把门关上,一瞬间感觉自己像个要做坏事的怪叔叔。
他假装他特别无辜地看我,今天他穿得也很清纯不做作,要搁平时是非常花俏的,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但有什么好装的呢,大学保安又不会赶人。
我抱着他亲了一口,又亲一口,口感还不错,就亲了第三口。亲完觉得脸上发热,我已经不是十七岁的小孩了,我十九了,连处都脱了,为什么还要搞得跟俩高中生早恋似的,太做作了,做作得我有点不好意思。
他秒秒钟就放弃了清纯的伪装,抱着我回亲了过来。
我俩互相亲了大半天,他就笑,我也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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