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县县令花晴风,见过钦差大人!”
“葫县县丞徐伯夷,见过钦差大人!”
花晴风紧赶慢赶的,还是落后了徐伯夷半步,情急之下,只能抢先开口了。《+乡+村+小+说+网手机阅#读》徐伯夷占了一个人先,花晴风占了一个话先。说起来,他二人虽有相争之心,但也不该如此幼稚,只是迎接钦差对他二人来说都是生平头一遭,激动再加上关心则乱,是以方寸大乱。
钦差的仪仗停下了,队伍左右一分,闪出中间一辆车子,车帘儿挑着,里边并肩坐着两人,其中一人手中还捧着一卷黄绫轴子,想来就是圣旨。
花晴风和徐伯夷飞快地扫了一眼,只看到车中两人,一个是一袭鲜丽的飞鱼袍,另一个是一袭绯色官袍,却也不敢多看,马上长揖到地,礼数甚恭。
车中,李国舅和林侍郎互相谦让了一下,论到尊贵,林侍郎的身份终究在李国舅之上,再加上他年岁长些,便也不再推辞,当先一步走出车子,随后李国舅便捧着圣旨走了出来。
二人沿着脚踏走下来,到了花晴风和徐伯夷面前,林侍郎微笑举手道:“两位不必客气,免礼,免礼,快快请起。”
花晴风和徐伯夷的官袍颜色一样,区别就在胸前的补服上,林侍郎只是微微一扫,便对花晴风道:“你就是花知县吧?”
花晴风受宠若惊地道:“正是下官。”
林侍郎点点头。又看看徐伯夷,问道:“足下就是徐县丞了?”
徐伯夷恭谨地道:“正是下官。”
花晴风的心思太敏感了些,听这位钦差大人对他称你。对徐伯夷称足下,心中便有些忐忑:“朝廷果然对我有所不满了。”
其实这些大人物俱都修练的喜怒不形于色,一个个城府极深,哪有那么容易叫他看出喜恶来?而且林侍郎不但对徐伯夷并无好感,甚至还有些厌恶,那句“足下”不是客气,而是揶揄。
绕过直属上司邀功买宠。任何一个当官儿的都会本能的对这种行为产生反感,如果林侍郎以后有机会和徐伯夷共事。并且徐伯夷会对林侍郎有用,这种厌恶自会渐渐消除,可现在他们还只是刚刚接触,林侍郎对他的观感完全来自于他之前的行为。那就不同了。
林侍郎见前方人山人海,热闹非凡,便对李国舅笑道:“国舅,想不到葫县有这么多人在迎候你我,不要叫大家失望,咱们就随本地的父母官上前见见大家吧。哦,对了!”
说到这里,林侍郎轻拍自己的额头,回首对花晴风和徐伯夷笑道:“你看。老夫都糊涂了,还忘了自我介绍一番。本官礼部右侍郎林思言。这位是当朝三国舅,李玄成。”
花晴风和徐伯夷已经听他称呼那年轻俊美的公子为国舅了。花晴风一听是又惊又怕,徐伯夷则是又惊又喜,皇帝派当朝国舅做钦差大臣,来此见证诸族百姓易名改姓之盛事,足见皇帝的重视啊。
皇帝越重视此事,徐伯夷便越欢喜。相应的花晴风也就越懊恼,因为这件事他寸功皆无。相反,皇帝和朝廷越重视此事,对他的不满也就会越深,他这个正印官是干什么吃的?为什么人家一个佐贰官能想到的,他却想不到?
不管二人心里怎么想,还得强作镇定,再度向两位大人见礼,旋即便一左一右引着二人往前走,徐伯夷一边走一边满面春风地向两位钦差介绍前方迎候的人员,刻意强调了一下今日诸族首领都已赶来,林侍郎和李国舅听了,神色间果然透出几分欢喜。
花晴风陪在一旁,也无心去与他争风了,心中只盼着叶小天的计划能够奏效,否则他在这儿怎么蹦哒都没有用,只会让人觉得他像一个小丑。
到了迎候的队伍前面,首先当然要向两位钦差先介绍本县官吏。当介绍到叶小天时,叶小天闪身出列,向林侍郎长揖一礼,恭声道:“下官葫县典史叶小天见过侍郎大人!”
林思言早知他已调回葫县,林思言回京后,特意关注了一下叶小天的事情,想伺机把他调回葫县去,却不想令人一查他的资料,叶小天居然已经被调走了。林思言惊讶之余,却也不禁钦佩,这小子倒真是有办法。
此刻再度见到这个令他印象深刻的年轻人,林侍郎心情很好,捻须一笑道:“叶典史,金陵一别,风采依旧,可喜、可贺呀。”
叶小天也笑道:“老大人康健如昔,下官也甚是欢喜。”
叶小天与林侍郎对答了一句,便又转向李国舅,长揖道:“下官见过李国舅。”
葫县一干官吏听见叶小天与林侍郎这番对答,不由啧啧称奇,这位天使竟然是当朝礼部侍郎,这可是品级极高的官员了,当真令人诚惶诚恐,可就是这样的高官,居然认识叶典史,两人说话还透着亲热,这叶典史的能量也太大了吧。
李玄成是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叶小天,一见叶小天行礼,他迅速收敛了惊讶的神情,淡淡地道:“呵呵,真没想到,本国舅会在这里又遇见你,常言道:山水有相逢,真是一点不假呀!”
李玄成想到他被叶小天捉弄的如过街老鼠,心头恨意就抑制不住。徐伯夷见林侍郎认识叶小天,似乎还对他挺有好感,心中就不免有些吃惊,再看叶小天与李玄成见礼时便格外关注了些。
李玄成这句话暗含恨意,根本掩饰不住,徐伯夷听在耳中,登时暗喜:“这位国舅竟也认得叶小天,想来是在金陵结识的了。不过,似乎国舅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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