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的人格片段,零零碎碎,昏昏沉沉,时常拿捏不准轻重。最近这半年来,我的脑子里灌满了你,你让它变得笨拙、迟钝、木讷,许多之前我能轻易做到的事,现在都力不从心了。
越想你,就越寸步难行。
属于我的时间太少,后半夜的几小时不够让我离开渊江,去往更远的地方。我只能几经周折买下这间屋子,让它永远空着。如果你哪天想回家了,就推开虚掩的房门,让它亮起温暖的灯光。
我会看见的。
我会在你回家的第一晚,就过来亲吻你。
车载石英表定格在5,他疲倦地趴在方向盘上,合上了一夜未闭的眼睛。
一分钟后,分针轻轻推进了一格。
郑飞鸾被刺骨的寒冷唤醒,再度睁开了眼睛。
车外正飘着雪,面前是一条宁静而陌生的长街,街对面有几栋破旧的居民楼。他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儿。凌晨五点半,所有人都在熟睡,每扇窗户都黑洞洞的,像涂了不透光的黑漆。
没有哪一扇看上去与众不同,也没有哪一扇应当与众不同。
闪回的记忆令他感到不适。
他在车里沉默地坐了十多分钟,然后推开车门,踏上了路边松软的积雪。他抬起头,望向对街奶茶店上方一扇雨篷残破、烟灰黏着的窗户,嘲讽地笑了声。
你就花我的钱,买下了这么破陋的地方?
看样子,你是真以为他能回来。
放心,只要我不松口,你的o这辈子都踏不进渊江一步。再怎么废寝忘食地找下去,结局都是一样的。
我不喜欢的人,容不得你硬塞到我床上。
西郊不比市区热闹,偌大的街道上只有一家罗森便利店24小时营业。郑飞鸾走到门口,掏了掏裤袋,没发现钱夹和证件。
也是。
满脑子只剩交媾的,血液全往脐下三寸流,哪儿能要求这么多?
值得庆幸的是,大约为了能在心爱的o面前保持良好的形象,“他”出门前用心打理了一番衣着,没害郑飞鸾穿着一身睡衣去便利店求助。
值夜的店员十分戒备,用怀疑的目光打量郑飞鸾:“借手机?你自己的呢?”
郑飞鸾摊手:“抱歉,出门太急,忘带了。”
“这……”
三十年来第一次被人从高处俯视,对方还是个打零工的beta小店员,郑飞鸾自然不爽快。但他不能发作,除非他愿意穿着单薄的衬衣冒雪步行十几公里。所幸俊朗的皮相和体面的衣着为他增加了可信度,店员想了想,决定日行一善,把手机借给了他。
太阳初升的时候,司机终于开车赶来,将郑飞鸾接回了市中心的住处,路边熄火的车子也一并拖走了。
这一夜的混乱结束在黎明到来时,急遽恶化的寻偶症却才初现端倪。
从这天起,郑飞鸾再也没在自己的床上醒来过。
他醒在形形色色的街角,有时是市区,有时是荒郊,唯一的共同点:周围永远坐落着一栋又一栋廉价的出租屋。
江祁曾经提醒过他,失去理性后的“他”为了找到o可能会“动用一切办法”。于是他会在每晚入睡前拔出卡,锁进抽屉,以防惊扰到不该惊扰的人。但即便所有出路都被严密地堵死了,寻偶行为还是没有停止。
因为迟迟得不到信息素安慰的“他”开始奉行一种极其简单,同时也极其荒诞的逻辑:
之前每一次与何岸做爱都是在廉价的出租屋里,所以,何岸一定还藏在类似的地方,等着“他”去找。一天不行两天,一年不行两年,直到翻遍所有的出租屋。
无比可笑,但足够固执。
每当在街角突兀地恢复意识,郑飞鸾都会感受到一种密不透风的绝望,像被什么牢牢卡住了脖子,胸闷,气短,死活挣不脱。
他终于发觉本质上他是在和自己对抗,他有多强硬,对方就同样有多强硬。区别在于他要的太多,而对方除了o什么都不要,不计得失、不算利弊,一根筋直怼到底。
比偏执,他才是注定的输家。
更可怕的是,寻偶情绪有着极为绵长的惯性。有时明明已经恢复了清醒,浓烈的情欲却一直散不开。那种求不得的极度空虚只要沾染一点点,就像老烟枪犯了瘾,会一路痒进骨头缝里。
他不是圣人。
他有欲求。
尤其当心里明确装着一个人的时候,这种欲求有的放矢,就像洪流冲向唯一的宣泄口,一发不可收拾。
某一次在街角醒来,郑飞鸾又想起了那场露水姻缘。
他倦乏地望着路灯下飞扬的大雪,忽然觉得,他的小夜莺应该是很适合毛衣与围巾的。米白色,纯羊绒,裹着一张清秀的脸,脸颊染着淡淡的绯红,一半是羞怯的心,一半是头顶红伞落下的影。
他会转过那个街角走来,积雪甘愿为他碎裂,化作一串雀跃的脚印。轻轻的,像花苞打开的声音。
郑飞鸾攀着方向盘,全神贯注地等待着。片刻后突然耐心丧尽,开门下了车,大步朝街角奔去。
可街角空无一人。
怎么会呢?
他的小夜莺一定还撑着红伞在附近徘徊,说不定就躲在下一个街角,或者某条不起眼的小巷子里,等着他去找。
天寒地冻的,不能让体弱的o等太久。
郑飞鸾心急如焚,回到车内发动引擎,顾不得看一眼见底的油量,直接一脚油门踩到了底。漆黑的车身立刻化作一道幻影掠过街角,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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