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得船舱中几人也忙过来了,他女儿见怪不怪,蹲下身轻抚老翁脊背,又给他端茶送水,将就葫芦收了起来,始终不曾说话,目光也不曾看向他以外的人。等收拾罢,渔翁才答道:“小娃娃,莫看我这副样子,如今还不到花甲之年。”
众人大惊,秦筝手里还握着两只蟹腿,嚷道:“这是什么病症?我从没听云姨说过!”清欢忙不迭笑她:“你没听过的恐怕多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还全都给你知道了?”秦筝将蟹腿一口咬紧,便要用油腻腻的手指揩他衣服,两人眼见又要闹起来,只听那渔翁笑道:“如今的小娃娃与从前不同了,顽皮得很——琳儿,你瞧瞧她,你也该多叫些朋友,多笑笑耍耍才是。”
那“琳儿”仍未讲话,只在他身后静静站着,轻轻给他捶肩。渔翁咳嗽两声,继续道:“我并没有生病,我只是想赶快老去罢了。我这一生啊,太漫长了。”
阿笙问:“是因为你妻子?”
渔翁笑笑,不肯喝茶,要琳儿拿酒,琳儿充耳不闻,还是捶肩。渔翁叹息,两手撑着椅子想要站起,笑着说自己去拿,琳儿才无奈作罢,按他坐下,转身回去取酒。等她拿了酒葫芦回来,渔翁喝上一口,才心满意足地擦了擦嘴,摸一把胡须,开口道:“二十年前,我被人追杀,身受重伤,逃到太湖边又走投无路,情急之下,咳咳,便跳进了湖里。”
秦筝道:“你水性很好吗?已经身受重伤,再跳湖岂不是危险?”
清欢白她一眼:“小姑娘家家懂些什么?男儿在世,既然难免一死,自尽而死,总比死在敌人手里要好。”
秦筝啐他一口:“我倒觉得怎生都不如活着好哩!”
渔翁笑道:“小丫头说的是,我那时并未想到死。来杀我的人不过是无名小辈,我岂会死在他们手中?”
“既然是无名小辈,你岂会不敌?”清欢撇撇嘴,“总归是本事不济。”清宁忙去扯他衣袖,那渔翁倒不在意:“他们本就擅长暗杀,对我的武功也了如指掌。他们知道我不会水,见我跳入湖中不再浮起,便当我死了。”
“你,你,你既不会水,跳下去不就必然要死!”
渔翁道:“我是在赌,赌我会活下去。我运气向来很好。”
秦筝无言以对,一张俏脸憋得发白,阿笙摸摸她长发以作安抚,对渔翁道:“你赌赢了。”
“是,而且是平生赢得最好的一次。”渔翁喝一口酒,抚摸起身侧的船舷,他的手指枯瘦,指尖却好像在抚摸刚刚出生的、颤抖的小动物一般温柔爱怜,“我睁开眼,便是在这艘船上。我眼前坐着的,是个花儿一般漂亮的姑娘。”
“她的皮肤黑黑的,眼睛亮亮的,鼻尖小小的,一瞧见我,便扑上来笑着说:‘你可算醒了’,她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林间的鸟儿,她整个人就像一只毛茸茸的、巴掌那么大的鸟儿。我心想,便是这是鸟儿救了我呢,她看起来可不像是那么有力气、有胆量的姑娘。”
秦筝听得认真,一句话也不讲了。清欢望一眼她,微微笑了。
“她叫杏娘,是个孤女,从小便生活在这条船上。她同我讲她怎样打渔,怎样在撒网时瞧见了我,怎样费了一番力气将我拉到船上来,怎样替我疗伤,又问我,她是不是很聪明。”那少女的音容笑貌时至今日都历历在目,宛如昨日,他闭上眼睛,便觉得她还在小小渔船上走来走去,脚步轻盈得像一只小雀。“她那么柔弱,好像轻轻一碰,便会碎了似的。”
传志忍不住道:“常年打渔的姑娘怎会柔弱呢?我适才瞧见人家撒网捕鱼……”话未说完,清欢便瞥他一眼,讥讽道:“你道这太湖上的姑娘,都同你一般膀大腰圆、粗壮矮笨?”
传志奇道:“我习武,又是男人,怎能同女孩一样?”阿笙原本懒懒地偎在他胳膊上,听到这话,忍不住嗤笑一声:“此言差矣,郑大少爷也习武,也是男人,身子骨可比姑娘家纤细。”
清欢样貌清秀,平日最忌讳人家说他女儿相,此时给阿笙戳了痛脚,抬手一枚钢针便掷了过去,阿笙也不动,反是传志当即揽过他侧身避开,听得那针落入湖中,才怒道:“你做什么!”
清欢不以为意,随手把玩着另一枚针:“你又不是躲不过。”
传志一时无言以对,只握紧了拳头,拉着阿笙坐得远些,将背上长刀放到身前。
渔翁见状,不禁哈哈大笑:“如今的娃娃们当真厉害,一点小事便要兵刃相见,你们端的是朋友?倒是你,”他瞧向阿笙,“分明躲得过,干嘛要让人家救你?”
阿笙笑道:“您不也觉得那杏娘柔弱?这天下间总有些自以为是的笨蛋,就爱出风头,那也只好让着他了。”
他话音未落,渔翁笑得更厉害了,反是秦筝再按捺不住,催他快讲后来的事。渔翁笑罢,又喝了一大口酒,才继续道:“我那时受伤太重,杏娘便日日夜夜守在床边,她是个聪明的姑娘,从不问我姓甚名谁,是什么身份。适才我见你两个小娃娃吃蟹,便想起她——这些年我倒是很少想起她,如今见到你们,才发现我从未忘了她,甚至记得更清楚了。她平日里爽爽快快的,那日喂我吃蟹,却脸红得很。我问她怎么了,她摇摇头不说话,我有心逗她,说:‘你的脸比这螃蟹都红’,她瞪我一眼,又拿勺子挖了蟹黄给我,才说:‘不给你吃了’。她说话时,连脖子都是红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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