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座驿城里,除了我,便只有一个孩子对莫岑笙没有任何偏见,那是客栈老板唯一的孩子,叫做小毅。
小毅常常背着父母来找莫岑笙,和莫岑笙聊天,听他讲故事,往往一呆就是一整天。
然后就会被老板娘拉着耳朵揪回家。
那真是个彪悍的娘,竟当着莫岑笙的面说他是个害人精,严令禁止小毅再来。
我生气了,轰走了小毅的娘。
看向莫岑笙时,他却淡淡地笑着看着我,说:“我刚来到驿城时,还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孤身一人,一对老夫妻见我可怜,便收留了我。但没几天,他们就暴毙而亡。许是当时我身上的妖气太重,把他们克死了。之后,驿城的人就都不敢接近我了。”
莫岑笙叹了口气,又道:“小毅在树上掏鸟窝不下心掉下来,被我接住了。之后,他就时常来找我了。他也真是个怪孩子,明明其他人都躲得我远远的,他还硬要往我跟前凑。”
想到儿时的他一个人住在这偏僻的小楼中,被人远远隔开,好几天都难和人说上一句话。
小小的身影看着同龄的孩子牵着父母的手撒娇,或与同伴嬉闹。
一人哭,一人笑,这么多年,他都是这么孤单地过来的吗?
我的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莫岑笙又病发了。
看着倒在怀中急速粗喘着气的人,我内心很是着急。
药已经服下了,却没有丝毫缓解他的症状,我很担心他这么喘着,随时会一口气堵住,把自己给噎死。
不知怎么,我脑子一热。
待反应过来,我已经吻上了他的唇,硬生生用这种方式平复了他的喘息。
看着莫岑笙震惊的眼,我很是懊恼,撇开视线,清咳了一声,打破了这尴尬的寂静,说:“那个,抱歉,我一时着急了。”
脸上这么烫,我一定也是病了!烧昏了头了!
“雷侱。”莫岑笙忽然伸出手臂,环住了我的脖子,“你,真的,不想劫色吗?”
带着些冰冷感的手臂贴上来的瞬间,莫岑笙的话清晰地落在了我的耳中,我的身体一下子就僵住了。
说实话,不只是脑子,我整个人都要变成浆糊了。
他,说什么?要我劫色?劫谁的色?他的?
还是,他要劫我的色?
莫岑笙自是不知道我在想什么,见我良久没有回应,便讪笑着边收回手臂,边说:“逗逗你罢了,无须当真。”
鬼使神差的,我一把抓住了他的手。
莫岑笙直直望着我的眼,他的眼里似是燃起了一丝期待,我亦盯着他的眼眸,脸上的热度烧到了心头,也烧到了头顶。
心脏怦怦地跳着,我拉着他的手按在了心口,用上了十二万分的认真,道:“我...我...会对你负责的!”
莫岑笙笑了,这是我第一次在他的眼底也看到了笑意。
这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笑脸,好看到我心坎儿里了。
我的心,跳得更快了。
下一刻,莫岑笙便主动凑上来,咬住了我的唇。
心头一动,我立即反客为主。
他的嘴里,是淡淡的药味,味微苦,但是,他很甜。
他身上真是没有一点肉,锁骨突出,肋骨分明,浑身也是白得没有一丝血气。
吻上他锁骨的那一刻,我下了决心,以后,我来负责养肥他!
看着他因情动微微泛红的脸,氤氲着水汽的眼,咬住下嘴唇的隐忍,我决定了,我要娶他,我要和他共白头!
爹生气了,他指着我的小笙说了许多很难听的话。
众目睽睽之下,和我一起跪在地上的小笙脸上有些难堪,但是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
我后悔了。
我不该带我的小笙回来。
不该让我的小笙受到这样的折辱。
这是我放在了心尖子上的小笙,怎么能被人侮辱,沦为他人的笑柄!
我对着父亲叩了三个响头,嗯,很响的头,把我的额头都给磕破了。
然后,我拉着我的小笙走了。
这雷家人,我不当了。
回到驿城,我便与小笙拜堂成亲了。
不拜父母,不拜天地,拜彼此,就够了。
小笙的病,加重了。
这一次,他已经卧床七日了,终日昏睡,极难得才能醒来与我说上几句话。
明明只能说上那么几句,他却句句离不开,“不要难过。”
你还活着,我怎么会难过呢?
只要你活着,我就不会难过啊,小笙。
那日,我从药铺拿药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个披着黑色斗篷遮住了全身,连面貌都看不到的人。
直觉告诉我,这是个鬼修。
我本不想理他,他却拦住了我,递了一大沓符纸给我,道:“镇灵符,你会得用上的。”
就算离开了雷家,我身上流着的,依然是雷家的血,骨子里的血气是绝不允许我与鬼修同流合污的。
想也不想,我就拍开了他的手,那一大沓的镇灵符纷纷扬扬地飘了一地。
回到家中,那镇灵符竟然整整齐齐地码在了桌子上,我正欲将它们一把火烧了,在看到小笙的那一瞬,我堪堪住了手。
我,竟将它们留下了。
我,到底在想些什么?想干什么?
小笙过世了。
但小笙没有离开我,他依然每日对着我撒娇。
他的笑容,一如往常。
那鬼修又来了。
白日,小笙不在的时候。
不知怎么回事,见到他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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