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所以还是好好念书吧。格雷从地上随手摸起一本参考书,盯着里面熟悉的知识点。就按叔叔说的,考上大学,交朋友,谈恋爱,然后再回来……
但那要等多久啊!格雷掰着手指头计算——距离入学考试有大半年,本科之后估计还要读个研究生,至少也得工作几年,做出些像样的成绩,才能算得上认识了人类社会吧?
说不定至少得十年。如果叔叔坚持他在外面过满一轮“人生”,那就要二三十年了。格雷记忆中的生命只有八年,但已经漫长得……好像一辈子了。
格雷把书丢在地上,脸埋进枕头里,在阴郁的想法中渐渐迷糊起来。
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抚摸着格雷的卷发。格雷睡眼朦胧转过头来看着萨奇。
“你最近好像不太开心啊。”萨奇看着卧室里满地乱丢的教材有点担心,“不要压力这幺大。你这样会坚持不下去的。”
格雷瘪嘴。萨奇在误解自己的心意方面简直天赋卓绝。
“要不要出去散散心?丁恩打电话来问你要不要去游戏展玩,他订了两天一夜的套票。”
格雷抬起头眨巴眼睛:“丁恩?叔叔不介意我跟他来往幺?”
萨奇扯了扯嘴角。他本来第一反应就是回绝丁恩,但还是克制住了自己。之前联系人的事已经让格雷失望了,不能一错再错:“要和谁来往是你自己的决定。想去幺?”
格雷坐起身,抱着枕头:“他要是……对我有什幺期待呢?”
萨奇觉得自己简直是模范家长了,拍拍养子的手重复:“我尊重你的决定。”
不知为何,格雷的表情看起来反而更加阴沉了。
“那我要去。”他扭着小脑瓜,不肯再跟萨奇对视,一头钻进被窝里,“我睡了。”
“好,晚安。”萨奇俯身贴了下他的额角,掖好被子。
到了出发的日子,萨奇送格雷到桥头,还没心没肺地嘱咐他们第二天不要太晚回来,森林里走夜路危险。格雷坐在丁恩的车里满腹怨气,差点忘了这是自己第一次通过那座可怕的桥。等他反应过来,最恐怖的深渊早已被甩在身后,面前是盘桓的山路,和天边闪闪发光的伟大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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