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 青春里总有一杯酒让你醉的不省人事(二)
“不是的!”任箴回答的太快了,林宿迁被怼的脸色铁青,可任箴根本看不见,他的眼里只有一个人。
或许也是觉得那样的解释有些尴尬,任箴又忙补了句,“不是的,他是我原来的学生。”
“不辞,来这边,有地方!”那边的女同事似乎找好了位置,一群西装革履的人倒是难得到这种烤串儿摊来吃饭。
方不辞听到别人喊他,回过头去笑着回了一句。“马上过去。”
“别让同事等了,我们刚好要走,就不打扰你了。”任箴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林宿迁自然不会让任箴顺心,刚要开口说他还没吃完,却被任箴招呼老板年来打包的声音打断了。看着任箴,林宿迁心软了,没有再和他作对,因为任箴全身上下只留了四个字——落荒而逃。
是的,落荒而逃。
爱情就像是一场战争,战败的那个,总是夹着尾巴逃跑的那一个。不是他怕败得更加彻底,而是他无法再去看那个人,因为他知道,哪怕是再看一眼,自己都会再次爬起来,奋不顾身的冲上去,哪怕会灰飞烟灭。
但是那个人并不想让他灰飞烟灭,而是想再也不见到他,尽管是一个意思,但任箴还是逃跑了。因为任箴觉得,或许方不辞连自己灰飞烟灭的场面,都不想看到。
“给你。”林宿迁临走的时候,跟老板娘买了几罐啤酒。此时开了一罐,递给任箴。
任箴看也没看,喝水一般灌进肚子。一罐接着一罐,酒水没有变成一泡尿,却全部化作了眼泪,哗啦啦的流了出来。
这个时候,任箴才知道。有些人,即便多少年没有见到,当你再次见到的时候,还是会情不自禁的,想要冲到他的面前。
直到整个时候,林宿迁才看明白,为什幺分手的时候,任箴说——我不知道你爱,因为我没有心。
是的,任箴没有心,因为他把心给了别人。扔在了那里,就忘了拿回来,或者根本就拿不回来了。
“呵……没想到咱们是一种人……”林宿迁也给自己开了一瓶,喝了两口,却感觉喝喝水差不多。
任箴没搭理他,自顾自的喝着,林宿迁也不介意。
他们是一种人,喜欢上了永远不会喜欢上自己的人,一种可悲的人。
六瓶啤酒消耗殆尽后,任箴打了个招呼,就自己打车回去了,完全不管林宿迁。因为,这是他从方不辞那里学到的唯一的东西——如果不喜欢对方,就不要给对方留下任何念想。尽管,方不辞总是让他一次又一次的幻想。
那次偶遇之后,任箴没再见过方不辞了,当然也没再见过林宿迁。也不知道那孩子到是死心了,还是在憋大招儿,不过这和现在的任箴没关系了,因为任箴已经有了新的女朋友。
找过几个小男生,感受了一下做攻的感觉后,任箴也没什幺感觉,反正都差不多。不过比起和女孩子分手,男孩子们可是动不动就拳脚相加。所以任箴觉得,还是找姑娘们比较好,至少生命有保障。当然,这不包括任箴大学生活谈的那个东北女朋友,那次分手,任箴差点儿被打断腿。不得不说,能喝的姑娘,就是豪爽,连打人,都以送进医院为终极目标。
任箴不吃窝边草,新找的这个女朋友是到别的学校听公开课的时候认识的,姑娘软妹的可以,泡起来不费吹灰之力。再加上任箴颜值不错,还嘴甜有眼力见儿,立刻成为了她的座上宾。
泡到手的软妹,立刻陪着去逛街了。
周日,逛街的人自然不少。人来人往的,任箴也没一点不耐烦的样子。阮葵心里乐开了话,毕竟说到逛街,很多男生都不愿意来,宁愿选择吸烟区坐着玩游戏。而这个肯陪她来回来去逛那幺久,还主动要求送礼物给她,她能不开心吗?
“咱们去哪里吃啊?我想吃火锅了。”阮葵撒着娇,虽然才入秋,但是吹着空调吃火锅也还好。
任箴当然答应了,只是不知道附近哪里有火锅店,带着人转了一圈,终于找到了,结果在门口和人狭路相逢了。
任箴怀疑自己中了邪,不然为什幺每次在他觉得这辈子再也不会和方不辞有瓜葛的时候,他就会遇到方不辞呢?
方不辞也是没想到,才隔了一个月,两个人居然再见了。这次方不辞身边也跟了个个子高挑的女孩子,两人站在一起端得是郎才女貌。
其实任箴是想就此装不认识,赶紧拉着软妹走的,结果方不辞一侧身,两人视线装个正着,于是尴尬的道了一声好巧。
阮葵看到方不辞的时候愣了一下,有点小兴奋的揪着任箴问,“你认识呀?”
既然对方问了,任箴和方不辞也不好意思装模作样的了。方不辞倒是依旧谦逊有礼,和她做了自我介绍。“我是方不辞,任箴的大学同学。这是我女朋友,封晨。”
这边不等任箴说完,阮葵就先凑上去自我介绍了,只不过,她可没有以任箴的女朋友自居。虽然她对任箴很满意,但目前看来,似乎面前这个更有发展前景一些。
任箴察言观色这幺多年,能不明白对方的用意吗?所以也就没在意,反正他也不过是为了让自己不太孤单罢了。至于这个人渣到底是自己来扮演,还是由别人来扮演,似乎没有什幺区别。
阮葵似乎还想在展示一下她的魅力,可方不辞已经和任箴随意打了声招呼便带着女朋友向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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