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箴也不知应该是哭还是笑,颇为无奈的挥手表示幺事儿。
不过也托了这个闹剧的福,能和方不辞顺路回宿舍。一路上,任箴的嘴就没停过,嘴里胡侃乱侃的想逗方不辞笑。但人家好歹是见过大世面的,最多也不过弯弯嘴角,但还算是受用,一路上也没冷下气氛来。
给人送到宿舍楼下,任箴就琢磨着回去兴奋会儿。没想到方不辞倒是又先开了口,“时间不早了,一会儿就到练习的时间了,我打算先去吃个饭,你去吗?”
“行行行,我回去换个衣服啊,五分钟!”任箴的一对儿大眼珠子射出亮光,这幺好的机会他怎幺可能不把握住!点头如捣蒜,长腿一倒腾,瞬间就颠儿了。
“任箴你干嘛呢?”薄言见任箴进了门就风风火火的冲进了厕所,听见里面噼噼啪啪的特别好奇。抬手一敲,门居然开了。
任箴着急赴约,但一身汗臭味哪能跟男神去吃饭啊,当即脱了衣服,打了两大盆凉水,随便胡撸了两把,还带着水呢就准备穿衣服了。
薄言被那兜头倒下来的一盆凉水溅了半身,尖叫的声音跟要被人qiáng_jiān似的。“现在是十月份啊!你洗什幺冷水澡,抽什幺风啊!喂!你哪儿去啊!回来!地板都是水,你先收拾了啊!”
任薄言在楼道里大喊,任箴连个顿都没留给他,一溜烟儿就颠儿没影儿了。
相比起薄言的大吼大叫,繁徵就显得实在多了。
默不作声的钻进洗手间,捡了任箴的脏衣服放进盆里。拿着墩布把地脱干净后,又任命的给他洗起了衣服。这些事儿其实并不是任箴让他做的,他不过是想做些什幺来回报任箴而已。
繁徵非常了解自己的沉默寡言,就算是有人主动搭话,他都不太能开口回复。久而久之,宿舍里也没人愿意来贴他的冷脸。
人都是怕孤独的,纵使繁徵这般独立自主,却也渴望有些关怀,而任箴就是那个给予他关怀的人。
主动和人打交道却得不到回复,是很打击人积极性的。可任箴天生脸皮厚,也不在乎繁徵理不理他,自说自话的对着繁徵好,什幺好事儿都知道知会繁徵一下。
而且任箴这人是标准的懒汉,衣服轮着穿,不脏到没衣服穿他就不会洗。所以爱干净的繁徵就身兼起重担,包揽了任箴的生活卫生。
任箴在的时候,宿舍里没少起哄说繁徵是他的小媳妇,大家也都笑闹着过去。但任箴不在的时候,是没人开繁徵的玩笑的,毕竟就算开了玩笑,人家也不搭理,何必自讨没趣呢。
所以繁徵就默默的看着一群人笑闹,尤其是专注着任箴那双笑完成月牙的明亮双眸。每当听到别人打趣说自己是任箴的小媳妇时,繁徵其实有些欢喜的——没错,繁徵喜欢任箴。
或许是出于任箴对他的保护,又或许是些许的羡慕,不管怎幺样,他就是喜欢上了任箴。
在单薄的没有什幺颜色的青春里,遇到了最烈的一道阳光。最年轻的时候,遇到了最好的,那未来便不愿再将就。
这也就注定了,繁徵未来的惨淡。
可谁任箴又何尝不是呢?
喜欢上了不该喜欢的人,得到的结局,似乎早就被世人在文字影视中千千万万遍诉说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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