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出没,你一个人可要当心安全啊。不过,也不就是坟头么,我可不怕,小书生,你也不怕吗?不如,我陪你一程吧……”
然后,在小书生钦慕而又害羞的默许中,牵起他的手,陪他走回槐远村的家,然后把盏言欢……
后面嘛,嘿嘿,就顺势而为吧。
这是百落思前想后无数遍最终确定的最佳方案,绝对不可能出任何问题!只要实施,小书生绝对手到擒来!
然而,
狐算不如天算,
狐算不如天算,
狐算不如天算啊!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事后,百落无数次悲愤地回忆起这天的情形,始终不能忘怀那铺天盖地的羞耻之心。既生落,何生华!有这样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妹妹,百落觉得心如死灰,这简直是天要亡我!
☆、集市
尽管心中有无尽的伤痛,百落还是可以饱含痛苦地回忆起那天的具体情形。
那天清明,大清早的,按照惯例,百落要督促百华练习幻作人形以适应当下发展环境。说来也是不凑巧,其实平时练习的时候,百落总是要一样幻作人形以更好监督百华不闹事儿的,但是因为晚上还有自己早早敲打好的小算盘要行动,不愿意在上午幻作人形时弄脏衣服灰头土脸的,就以狐狸的原形伴在了百华左右。
更不凑巧的是,因为请百华做背景音乐,答应了她的鸡大腿,百落是要自掏腰包给买来的。没有鸡大腿,百华就不干苦力。但是时间又急,百落干脆就直接将银子给了百华,让她独自一人利用这幻作人形的机会到集市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上买鸡大腿吃。事后想想,真的是一件不凑巧的事情接着一件不凑巧的事情。
所以其实说到底,是天要亡我啊,我不得不亡!百落只能这么下结论了。
其实一开始,倒是挺顺利的。百华拿着银子在集市门口的卤味店买了一只鸡大腿,而且因为她从小二手上接过鸡大腿时温柔的一笑,虽然是冲着鸡大腿笑的,但是小二感受到了极大的受宠若惊,因此豪爽的免了百华应付价钱的零头。百华乐得自在,一边拿着鸡大腿开始啃,一边就朝着集市更中心处走去。斤斤计较爱盘算的百落,发现原来百华还自带买东西免零头功能,不禁分心地开始算以后要不要在幻化人形技能练习的时候,多支使百华到集市上买东西以节省家用。这一分心不打紧,狐狸的小短腿跟不上百华人形时依旧大大咧咧的长腿阔步,于是不出意料,百落在百华后面落的越来越远。
作为狐中美色的百华在幻作人形之后,也是人中绝色。相应的,我们知道就好、不要拆穿的是,百落的人形其实长得很普通,然而他始终有着一颗乐观向上热爱自己简称自恋的心,因此他总是昂首挺胸气宇轩昂地走路,看起来倒有那几分仙侠风骨的意思。
平时练习时,百落走在百华身边步步不离的样子,总让人觉得百华一定是他的娘子,毕竟那么美丽的女子怎么可能有长相这么平庸的亲戚。然而百落又有那么些莫名其妙的仙侠风骨,因此别人都认为他是有才华、有内涵之人,才娶到了百华这么美如诗画的女子。无论如何,这导致的结果就是,所有本来对美人儿不怀好意、摩拳擦掌的登徒子们见了她身边的百落,就知趣地不会上前搭讪了。
然而今天啊,绝色的、还啃着鸡大腿的百华,落单了。当然,她身后有一只长得普普通通到都没有人觉得把他捉了那皮能卖的到好价钱的杂毛狐狸,貌似是她的小宠物之类的,大家都自动忽略了。
这可绝对是今天集市头条大新闻了,不知道该有多少今天来过集市的男人回去要被老婆揪着耳朵质问有没有搭讪那位传说中貌若天仙的绝色美人儿。事实情况是,还真没有一个有妻室的男人搭讪,因为这集市上的地头蛇先行动了。
此地头蛇诨名曰老猩猩,长得一般般,皮肤却特别黑,看起来就一副阴险狡诈的样子。不过他心地倒不是特别坏,虽说隔段日子就会在集市上挨家挨户收保护费,但是倒也确实担起了保护商家的责任。在他占据地头蛇霸主地位之前,集市上到处都是小混混各立门户,商家总要重复交很多次保护费给不同的人,而且经常动不动就火并起来的小流氓严重影响了集市的秩序。交的保护费多了,来的客人却少了,还每每被火并的破坏力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商家真的是有苦说不出啊。
后来,资深的混混老猩猩闯荡江湖时来到了这个集市,很是看不惯,凭借自身武艺及江湖义气,威望大振,许多小混混闻风丧胆,秉着“识时务者为俊杰”的信念前来归顺。没下一个月,就将集市里面出没的所有小混混小流氓全部收于麾下统一划配,按时按规矩收取保护费,不允许乱起冲突。老猩猩收服这些乱七八糟来头的人加以整治后,集市里反而繁荣起来。
对地头蛇,大伙儿是又敬又畏。老猩猩不做坏事,别地方地头蛇都喜欢强抢民女,然而老猩猩不,他宣称找个他看得上的姑娘明媒正娶回家做老婆。每次去收保护费,老猩猩总会最后请各家店主帮他留意着有没有什么好姑娘。店主们表面上都是满口答应,私底下可不敢造次给地头蛇说媒
说来也巧,地头蛇之前都没有在集市上见过百华,这次来收保护费,远远地看见了这个貌若天仙的女子,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了。地头蛇的大脑回路是这样的: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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